更新时间:2025-02-17 11:05:22作者:佚名
湖北省扬中第二中学周铁中学项目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标段编号:YXJS20220801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无锡第二中学周铁中学项目建安工程已由无锡市发展和变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2)1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住户为广东省扬中第二中学,招标人为无锡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列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约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出席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无锡市周铁镇。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8320平方米贝语网校,地上建筑面积约5771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0604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的土建、安装工程等。
2.4工期要求:500月历天,计划复工日期:2022年11月17日,完工日期:2024年3月30日
2.5协议计算价:约26300亿元
2.6标段界定: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其他:/
2.9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乘以上明晰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著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高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出席,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至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并加盖私章)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觉得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给以降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8月1日以来(以完工初验时间为准)承当过单个标段协议金额在10000亿元及以上(以协议价为准)且地下室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以完工初验证明书上的面积为准)的房子建筑工程,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协议,②竣工初验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签章认可),③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可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查询)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议备案手续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合同归集系统”中的协议登记信息(可以提供网上协议备案系统或协议归集系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若完工初验证明书上未能彰显地下室面积,则可以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旁证。前述材料请投标企业从诚信库获取并编入投标文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且未兼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则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则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署劳动协议或收取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协议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缘由使得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复工、且已申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分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贪污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贪污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即将员工,并提供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代办的任意一个月公积金交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造假并取缔;本工程不接受退职聘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薪资保障金管理指南》或无锡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收取民工薪水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减免农户工保证金的证明或提供《缴纳民工薪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自2020年08月29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合谋投标、弄虚造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发包违规行为遭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自2021年08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舍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舍弃)、不与招标人签订协议、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自2022年05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克扣工人薪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自2017年08月29日以来,投标人或则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则互相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平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则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勒令歇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则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克扣工人薪资或则发生质量安全车祸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贪污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则法定代表人有贪污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同开标时间):2022年8月29日08时40分。
5.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碰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出席开标会,无需递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碰面开标大厅”,登陆“不碰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揭秘、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评标入选法+合理优价法+信用标,评标条例详见本公告附件。
7.2投标人年度综合信用分按市招管办公布的2021年度施工企业综合信用分为准,不在名单中或新核定(重新核定)的企业按宜招管发【2022】2号文规定估算得分,其信用分对应“综合得分(建筑主营)中的房建总承包”。
8.其他
8.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分包的项目以网上协议备案为准)到协议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完工初验合格期间的工程。完工初验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初验合格,并订立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完工初验记录或则分部工程质量初验记录等初验证明文件。
8.2企业应该谨慎考虑抽调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出席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目。其所抽调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舍弃某项目中标,但应该依法承当相应法律责任;未舍弃的,根据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兼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该取消其中标资格。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步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出席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8.4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碰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陆不碰面开标系统,出席不碰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缘由,难以正常出席不碰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南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08月16日至2022年08月22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