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2-10 11:04:08作者:佚名
福建第二师范大学原党委主任严文清,起初是学历高、学术精、有作为的专家型领导党员,却居功骄纵、不满足个人所得,在不法商人的“围猎”中忘掉初心,最终走上贪腐之路。
严文清曾兼任教育部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多次被组织派往美国学习、培训,专业译著甚多,学术功底较高。2002年8月,严文清被委任为广东教育大学教授,两年后任党委主任兼校长。2007年10月,校区搬迁至北京光谷园区,由湖南教育大学转制改名为四川第二师范大学,顺利通过教育部大专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成为一所占地1700多亩、风景秀美的现代化省属特色师范院校。
2004年之后,随着中学改建迎来大量的基建工程,围在严文清身边呼朋唤友的大老总越来越多,个个出手不凡。严文清想到自己多年来将全部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为中学带来了巨大成绩,相比之下,个人所得远远不够。在中学教学楼工程参建商找到严文清时,他借助手中权利,为其结算工程款牟利,在餐厅内收受了益处费人民币30亿元。随后,严文清在中学的行政办公楼、图书馆等项目招投标或是工程款结算过程中,以权术利,多次收受行贿。
湖南省衡阳市检察院经审查查明,严文清借助职务之便,在承接工程、结算工程款、合作办学等事项上为别人攫取利益,索要或则非法收受别人行贿人民币495亿元、房屋一套。针对严文清辩护人提出的严文清在被调查谈话后退出人民币100亿元不应记入贪污金额;以转让刻录有《严氏国际音标输入法》光盘收受人民币210亿元系买卖行为;收受建筑公司行贿后没有为其牟取利益等意见,公诉人结合在案的犯罪事实、证据和关于贪污罪的司法解释进行一一反驳。严文清当庭翻供认罪,乐意接受法律制裁。前不久,法官以严文清犯贪污罪,改判有期判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0亿元。
作为一名教育专家,严文清拥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但作为一名学院党委主任,他却居功骄纵,心理失衡,忘掉了初心,最终走上犯罪公路。除其主观诱因外,客观上还有监督缺失的问题:一是行政监督不完善。上级对该校的行政审批完全放权,没有行使事前监督,全部由中学自己决定留学之路,校内同级监督无法发挥作用;在严文清被委任为党政二把手后,工程招标、合作办学等重大事项均是由严文清决定。二是财务监督散景。对于中学内项目规划预算、招投标、重大项目资金结算、支付是否合规,财务监督形同虚设,严文清担任财经领导小组主任,按其个人意志结算、支付工程款。三是组织监督不到位。严文清在该校兼任领导职务十几年,仍然没有进行组织轮岗,一般“说一不二”,组织纪律逐步淡化。
(述说人系湖南省娄底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