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定位与价值取向
2.湖南示范性高中的发展过程
湖南省示范性高中命名是在2004年。1995年国家教委颁发关于示范性高中验收评估的通知后,湖南省内还在继续开展重点高中的建设活动。为了加强省级重点高中的建设和管理,推动省普通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引导和扶持一批学校进入全国示范性高中行业,湖南省教委颁发了[湘教基字(1998)11号]《湖南省重点高中等级管理办法》(试行),赋予省级重点高中“是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改革、实验、示范、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经评审合格并授牌的高级中学。”的内涵。2003年4月,湖南省教育厅(湘教发[2003]36号)再次印发《湖南省重点高中管理办法》的通知,并指出创办省级重点高中,“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的目的,要求省级重点高中“必须模范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改革、实验、示范、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的要求办学。”此时,由于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愿望越来越强烈,重点高中规模扩大,招收特长生和择校生人数增多(现在一般占新生的30%左右)教育需求多样化和选择性增强,教育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新课程改革在全国各省市深入展开,重点高中单纯以升学预备教育为办学任务和目标越来越不合时宜。2004年7月,湖南省教育厅发出(湘教通[2004]222号)《关于变更省重点高中名称启动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自9月1日起,省重点高中全部更名为“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其目的在于“督促地方和中小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10月,湖南省教育厅(湘教发[2004]85号)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建设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规定示范性高中应当“具有先进办学理念”,“学校办学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办学行为规范。”等要求。2005年12月,湖南省教育厅(湘教发[2005]121号)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做出“努力把学校办成实施素质教育示范校”的新界定。通知还对规范办学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列:(1)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2)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或违反规定组织学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3)下达升学指标,并以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和奖罚学校校长、教师、学生;(4)违规单独组织高初中招生考试或使用非正当手段抢生源;(5)鼓励、支持、纵容公办学校教师到复读学校(复读班)兼课;(6)公布学生考试排名,并以此奖罚教师、学生;(7)在职教师对本校及现任教学段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家养或有偿补课;(8)违反政策规定乱收费。凡存在以上八种行为的取消示范性高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列举了5款违规行为,凡有这5款违规行为的取消示范性高中的资格。
从湖南示范性高中发展的过程不难看出,普通高中教育由省级重点高中到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这一转变,是落实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同时从对示范性高中办学行为的这些硬性规定中,透射出示范性高中办学中出现过许多违规行为,且这些违规行为都是与片面追求升学率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单纯以升学预备教育为教育任务的宗旨不改变,素质教育就是一句空话。只有实现教育目标的综合化,综合素质的教育才能落到实处。示范性高中应当逐步向综合性高中转变,让示范性高中真正担当起升学预备教育、普及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三项任务。我国综合性高中发展可以从两个方面分阶段推进,一是正在普及高中教育的省市,可以先行一步,首先发展、普及综合性高中。而高中教育未能普及的省、市,可进行一些试点。待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后再普及综合性高中。二是发展途径可走由职业高中与普高或中等技术学校合并创建综合性高中,由示范性高中通过课程改革,加强技术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向综合性高中转变两条途径发展。
二、生命化教育是示范性高中的核心价值取向
(一)生命化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内在价值之所在
实施生命化教育,是示范性高中的核心价值取向。教育的价值有诸多方面,如外在价值,即那种外显的、物化的、外在于教育主体的由教育实施所产生的效益、成果、一定时期的成绩等,而内在价值,是在实施教育过程中生成的、内验的、内化于教育主体之中的思想、意识、信仰、精神、习惯和能力等。一种教育的内在价值就是它的核心价值。素质教育核心理念或内在价值应当是生命化教育。素质教育是对人的教育,素质教育培养和提高人的素质,特别是培养、生成人的终生发展所必须的最基本的各种素质。如:责任感与道德、身心健康、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价值判断、自主获取知识、基础知识技能、交流合作、科学素养、搜集利用信息、生活生存、人生规划、批判性思考等。人们普遍认为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身心健康以及创新精神是学生终身发展基本的素质。致力于学生这些综合素质成长的教育、关注教育主体生命的成长,这就是生命化教育。生命化教育是在生命的视野中对教育本质一种重新理解和界定。生命化教育是素质教育内在价值之所在,也是示范性高中教育内在价值之所在,不管教育中具体做了哪些事情,都应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教育。
(二)当代教育对生命化教育的缺失阻碍了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1.以升学教育为主要教育任务的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的现状
当前,我国高中教育中应以提高国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长远任务,以发展学生的学习能力,以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基础为现实任务。然而,目前现实的普通高中教育实质上还是一种单纯的升学预备教育,教育状态非常不理想,在如何对待竞争和提高升学率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形成了一系列恶性循环。我国高中教育以提高升学率为核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越来越严重。学校之间彼此抢、挖生源,对优秀尖子生的争夺已到了学校和师生无法忍受的程度。有的学校对优秀尖子生不仅学杂费、生活费全免,还给学生发津贴、奖学金,还给学生家长在校安排工作,在校陪读。优秀学生享受各种优惠和特权,成绩差的学生遭受多方的歧视和白眼。为了提高升学率,校内办重点班。既使不办重点班,教学程度也只针对成绩好的学生,三分之二的学生跟不上教学进度,达不到学习要求。每次考试对大多数学生只是一个又一个失败的印记,在无数次失败的打击下,学生的自信和成功感荡然无存。所导致的心理障碍和畸形,足以毁灭一个学生的一生。教学评价单纯以考试分数为依据,教师之间为了自己有好成绩相互排斥与封锁,学生之间为了自己的胜出相互封闭和保守。为了提高升学率,学校教师下达升学指标,单纯以高考成绩和升学率对教师进行奖惩。高考成绩好的教师,可以一俊掩百丑,又是评优,又是拿奖,又是晋升职称,可谓是因为高考成绩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政府领导和人事部门,也用高考成绩评价学校和校长,一次高考不理想,校长职位有可能不保。为了子女上好大学,家长动用各种关系,使尽自己的全部能量,拼命为子女找好学校,选好班,选好班主任,选最好的科任老师,有的尖子生和某些有钱有权有势的家长,指定要在某班或某班主任班上就读,否则,就以不到该校就读或采取对学校不利的举措相要挟,学校不敢说二话。如此这般,教育在极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与片面追求升学率阴影的笼罩下,学生的心理无论优生和差生都受到严重地扭曲。这还是为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高中教育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