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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幼儿园教育教学中的辩证法
(二)“内外结合”促进儿童的发展
1、内因是发展变化的决定因素,也就是说儿童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儿童自身。儿童是自然发展的个体,对一切是都充满新鲜与好奇,对任何事物都能模仿吸收,他们是天生的学习者,而且有巨大的发展潜能。那么对教育者来说,内因的基础是相当好的,老师要做的是充分尊重、满足需求、诱发内动力,激发潜能。具体应把握如下几点:第一,诱发幼儿积极的活动,让幼儿“主动参与”。通过操作材料让幼儿动手操作从中发现问题,启发思考再得出结论。使其有主动追寻结果的内动力。第二,尽可能提供丰富的材料,使幼儿在多方式、多层次的操作和交往中得到积极主动的发展。第三,让幼儿自主活动,多给幼儿自由活动的时间和空间,让幼儿广泛的接触人和事,建立多种“联系”,获得多方面的发展。第四,了解不同幼儿的最近发展区,提出适宜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将要求转化为幼儿的需要,从而积极主动的去与客体交互作用。
2、外因是儿童发展的条件,它控制着儿童发展的可能性。所以作为老师应为儿童的发展创造最好的外部条件。即作到顺应需要,适当帮助,有效推动。在环境、材料以及教学方法手段上多下功夫。第一,根据幼儿实际,预测发展的动态过程。这种预测和分析能帮助教师较适宜地把握教学目的、内容、材料等环境要素的难度,使得所创设的环境真正成为幼儿学习和发展的环境。第二,在预测的基础上,利用一切资源,去创设与幼儿发展相适应的、使已有经验进行广泛的联系。第三,适时适度调整教育环境,即根据幼儿的实际反应及时调整环境中的原始缺陷。比如,幼儿出现淡漠的态度、出现畏难的情绪等等。这些反馈信息告诉我们,此环境存在着缺陷,我们必须进行分析,即使采取更换、删除、补充、休整等调整措施。有时,一定的教育环境必然只有一时的适宜性。教师应该通过适时适度的调整使环境不断地从不适宜转为适宜,让环境随着发展呈滚动式变化态势。第四,要通过良好的活动模式、程序安排、方法手段来激活或唤起幼儿活动的内隐因素。恰当的使用集体、小组、和个别的方式,使活动具有“情景化”、“过程化”、“活动化”、“经验化”的特征,从重表征性知识到重行动性知识、从重“掌握”知识到重“建构”知识的变化。实现对幼儿的多种刺激,有效促进幼儿的发展。
(三)“分清主次”适时适宜的把握师幼互动关系
解决事物的矛盾首先解决它的主要矛盾,只有解决了主要矛盾,解决其他次要矛盾就更容易。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用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以及其相互转化来分析教师与幼儿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变化,对幼儿教师正确的认识师、幼关系有着指导意义。
从教育的角度看,儿童是发展的主体也是受教育的客体,儿童是影响环境的主体也是受环境影响的客体。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地位和作用不是固定不变的。在教育活动的不同时段中,幼儿的主客关系也是变化不定的。当幼儿主动学习时,幼儿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和环境是客体;当教师“主导”时,教师是主体,幼儿是客体,主体即是运动的“主动方”,也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反之,客体是“被动方”,他的作用次于主体。是矛盾的次要方面。教师和幼儿(主体和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辅相成。并且相互转化。主客之间不断变化和相互影响,构成矛盾运动和发展,所谓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就是这样实现的。那么,教师如何发挥主体性,什么时候去“导”,又怎样“导”呢,这就需要分清矛盾的主次,适时介入,适宜帮助。也就是说在时间上把握“火候”,在方法上给予支持。当然,还要靠老师用灵活的教育机智和丰富的实践智慧,对当前的实际进行正确的判断。
(四)“刚柔相济”抓好园本管理
幼儿园的管理工作,从根本上说主要是对人的管理,对人的思想的管理,本质上是调动人的积极性,这就决定其特点是重在教育,重在引导,重在施加影响。由于人具有极其复杂的思想和感情,所以在考虑管理措施时都要体现科学的辩证思想,即既要有刚性的规章制度约束,又要有柔性的疏导和健康的感情交融,使学校工作环境既有规章的严肃,又有人情的温馨,形成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工作局面。
(五)“虚实并举”作好家长工作
家长是幼儿园最好的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家长资源,调动他们参与幼儿园教育的积极性,是提高教育效果的关键。作好家长工作,促进家园共育,要虚实并举,如:“虚”就是学理论,多宣传,如办家长学校,开展专题讲座;多鼓动多赞扬,经常传播家长教育孩子的好经验,树立“家园合作”的好典型,让家长教育家长。“实”就是要作好家教指导和服务,深入家长当中,了解他们的需要,为他们排忧解难。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促进家园互动。提高共育效果。
四、辩证法给幼儿教育的启示
1、全面把握目标——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的全面和谐发展, “全面和谐发展”是幼儿园教育目标的核心要求,也是造就各类专门人才的基础。所以它既是出发点,也是归宿。从《规程》的角度讲, “全面”指体、智、德、美发展的整体性,缺一不可;“和谐”指体、智、德、美的有机性,不可分割。 “四育”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又相互融合的有机结合体。应全面把握,不可顾此失彼。
幼儿的发展应是从自然人向社会人的发展,是一个从量变到站质变的过程。它既不是杜威的“儿童中心”(任其发展和自由发展),也不是反杜威的“社会中心”,而是要体现“以儿童发展为本”的思想,即既要尊重儿童的现实需要,又要考虑社会需要,促进从低级的社会实体向高级的社会实体发展的社会化过程。这一过程贯穿在日常的活动之中。就具体活动而言,每个活动,有其特定的目标,如教儿童穿衣,是为了能自理生活,教儿童礼貌、守纪,是为了能处世交往,教儿童知识,是为了更好的去认识和实践。但从社会的而言,幼儿学习的最终目标是为整个社会乃至整个人类做贡献,所以从宏观上讲,人类的学习是为了掌握自然规律,挣脱自然社会对人类的束缚。获得生存和生活的自由。这就是所谓的大教育观,它与我们的素质教育相符合。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光有知识是不行的,必须有思想、有眼光、有追求、有信念,敢于挑战、敢于创新。所以,幼儿教育也应“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有意识的渗透这些思想,让孩子从小有“大气”,将来成“大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