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背景下音乐有效合作学习的实践与研究
附:小组合作学习活动情况评价表
|
评价项目 |
评 价 标 准 |
评 价 记 录 |
||
|
能 |
基本能 |
不能 |
||
|
参与情况 |
在活动中能积极参与,乐于尝试。 |
|
|
|
|
合作交流能力 |
1.能认真听取小组成员意见,乐于合作。 |
|
|
|
|
2.能以友好态度与他人交流,善于沟通。 |
|
|
|
|
|
主动学习能力 |
1.能主动与他人合作,提供信息。 |
|
|
|
|
2.善于思考,能主动表达自己的不同见解。 |
|
|
|
|
|
任务完成情况 |
任务完成,效果良好。 |
|
|
|
注:达到5项“能”以上者,评价等级为优秀;达到3项“能”,2项“基本能”以上者,评价等级为良好;达到4项“基本能”者,评价等级为合格;而“不能”超过4项以上者,评价等级为待合格,需继续努力。
2.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
新课程标准的评价体系要求体现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通过评价使学生学会分析自己的成绩与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在具体的操作中,可采用学生自评、组员互评、教师参评相结合的方法,以小组总体成绩为评价依据来决定奖励。同时,在组与组之间的评价,可根据小组活动开展的情况和小组成员参与的态度,评出“优秀合作小组”、“最佳合作小组”,并予以一定的奖励。
苏霍姆林斯基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经常感受到学习成功的快乐,可以使学生深信自己的力量,指引他们力争上游,去完成日益复杂的学习和认识任务。因此,教师要让每个学生体验到合作的成就感,懂得只要自己付出努力,就能获得客观、公平的评价,从而增强自信心,激励学生不断发展,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总之,合作学习作为新课程所倡导的一种新型学习方式,它的完善是一个在探索中发展,在发展中探索的不断总结、不断进取的动态过程。这就需要我们广大音乐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反思,不断摸索,不断总结和创新,提高合作学习的有效性,以达到合作学习形式与效果的统一,进而更好地为音乐新课程改革和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书目】
1、裴娣娜 《发展性教学论》 辽宁人民出版社 1998年8月第1版
2、王 坦 《合作学习的理念与实施》 中国人事出版社 2002年7月第1版
3、曾 琦 《合作学习的基本要素》 载自《学科教育》 2000年第6期
4、盛群力 《什么样的教学任务适宜合作学习》 载自《人民教育》 2004年第5期
5、柳菊兴 《音乐新课程标准教师读本》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2年8月第1版
6、金亚文 《初中音乐新课程教学法》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年7月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