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情感体验真正进入农村初中音乐学科教学的实践研究
为了在情感体验、聆听音乐、视听、律动、演唱(奏)实践运用的音乐教学活动中实现感受、理解、参与、提高这一教学目标,我在教学中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教法设计:
由感入手
音乐是听觉艺术,感觉音乐的过程就是人通过听觉对音乐感受后激起大脑活动,并引起相应的心理、生理变化的过程。《标准》也指出要尊重学生独特的感受和体验,不应以教师的主导思想代替学生的思维。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美的作品的情感熏陶,活动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教师在引导学生参与音乐学习时应做到(1)增强形象感受,减少理性分析(2)引导学生多听,听是感悟的基本方法。通过听让学生与音乐多次面对面地接触,品尝音乐的“原汁原味”使音乐中蕴涵的伦理道德、人间真情、人文境界、民族尊严等感染学生,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3)感悟要引导学生融入自己生活的体验,唤起学生原有生活积累与现实感悟的冲突,刺激学生的再思维。(4)鼓励学生有独特的见解。(5)理解内容和欣赏内容相结合。
(2)以“感”激“情”
在有了感受之后,要引导学生以“感”激“情”,带着感情去唱、练、奏。音乐是一种情感性的艺术,只有通过欣赏、实际的演唱、演奏才能体会出作者对祖国、对民族的热爱之情,对英雄、模范人物的崇敬之情,对真、善、美事物的向往之情。只有在感受的基础上,才能激发起学生对音乐的兴趣,进而达到使其动之以情的目的。
(3)以“情”入“理”
音乐教学的基本任务之一,是使学生初步理解和掌握音乐表现中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独立的识谱能力,发展听觉能力、增强记忆能力,为进一步感受、理解、表现、创造音乐打基础。所以识谱知识与视唱练习的教学应在感受和激情的基础上,结合演唱(奏)、律动等活动进行。
(4)以“理”运用
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人的创造能力,学生所学的知识与技能也只有在实践活动的运用中,才能真正验证和巩固。从感受、理解到参与活动,才能达到提高音乐能力的最后目的。
四.效果与反思
成效之一:大面积提高了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开学初我在对党湾镇中206班学生的音乐学习意向调查中,喜欢上课的占全班总数的13%,期中考试以后对同一班的调查中,喜欢上音乐课的增加到70%,想继续学音乐的占全班学生总数的77%。
成效之二:大幅度地提高了学生对音乐的感知力、理解力和参与能力,如在节奏、节拍、音高、旋律、调式听辨及识谱能力的测试中,有79%——100%的学生回答正确。特别是由于加强了情感体验方面的教学,使学生在音乐联想、想象、乐器与人声的演奏、演唱形式及音色听辨方面,有87%——100 %的学生回答正确。在音乐知识教学中学生的认知能力也有大幅度的提高。如对《黄河大合唱》、《命运交响曲》等名著有关问题回答,其正确率达92%——98%。
反思之一:注意情感呼唤,让学生主动参与音乐教学活动。音乐是情感的艺术,任何一节音乐课教师都不能忽视情感效应,能否产生情感效应及其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教师,学生的情感要靠教师来激发。教师在课堂上自身要赋予激情,这是呼唤学生情感,实现情感效应的前提。在这个前提下,教师可以通过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的情感,从而发挥情感效应的作用,使学生积极主动参与音乐教学活动。
反思之二: 情感深入,让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体验美。
音乐是音响的艺术,它的情感表现源自音响和精彩的形式。获得情感深入体验,首先要聆听音乐。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聆听歌曲,唤起学生情感,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使学生对歌曲的情感有更深层次的感受和理解,引导学生产生美的体验。这种体验对学生心灵的影响远胜于一般媒体对其影响,它能激发学生心中潜在的力量,获得艺术审美体验。对于中学生而言,聆听歌曲尽可能避免单纯、枯燥的反复听,适当加入一些与音乐表现内容一致的画面或声情并茂的解说,更容易抓住学生的“心”。学生在聆听的过程中可能产生一些体态律动,这是情感体验的自然行为表现。例如:随歌曲有节奏地击拍;随旋律晃动身体等行为。这样的体态律动虽然形式简单、直接,但它说明学生已经体验到歌曲本身的内容,有了初步体验感受,这是学生更深入地体验歌曲情感的基础。有些学生性格内向,较胆怯,不好意思做体态律动把自己的体验表现出来,教师要鼓励、肯定学生表现出来的体态律动,更要自己做一些体态律动引领学生表现。聆听歌曲有了体态律动,在此基础上教师引导学生演唱歌曲,让学生从自己的演唱中进一步体验情感,感受歌曲的内在美。在已有的基础上学生唱会歌曲不难,关键在于引发学生的情感会唱歌。前者要求学生唱准旋律,后者要求学生唱出内在美。会唱歌与情感体验是相辅相成的,情感体验是会唱歌的前提,会唱歌是深入体验情感和歌曲内在美的保证。由此,情感深入可分为三步进行:引导聆听歌曲→引领体态律动→引发情感歌唱。
反思之三、 情感外化,让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创造美
创造美是情感外化的特征,是将内在情感体验形象化、客观化。在教学过程中的具体行为就是教师引导学生把自身对歌曲的感受、情感体验客观、形象地表现出来。学生体验到歌曲情感,对内在美就有了一定的感受,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把歌曲的情感,内在的美形象地表现出来,这就是创造美的一种表现。
由感入手
音乐是听觉艺术,感觉音乐的过程就是人通过听觉对音乐感受后激起大脑活动,并引起相应的心理、生理变化的过程。《标准》也指出要尊重学生独特的感受和体验,不应以教师的主导思想代替学生的思维。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美的作品的情感熏陶,活动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教师在引导学生参与音乐学习时应做到(1)增强形象感受,减少理性分析(2)引导学生多听,听是感悟的基本方法。通过听让学生与音乐多次面对面地接触,品尝音乐的“原汁原味”使音乐中蕴涵的伦理道德、人间真情、人文境界、民族尊严等感染学生,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3)感悟要引导学生融入自己生活的体验,唤起学生原有生活积累与现实感悟的冲突,刺激学生的再思维。(4)鼓励学生有独特的见解。(5)理解内容和欣赏内容相结合。
(2)以“感”激“情”
在有了感受之后,要引导学生以“感”激“情”,带着感情去唱、练、奏。音乐是一种情感性的艺术,只有通过欣赏、实际的演唱、演奏才能体会出作者对祖国、对民族的热爱之情,对英雄、模范人物的崇敬之情,对真、善、美事物的向往之情。只有在感受的基础上,才能激发起学生对音乐的兴趣,进而达到使其动之以情的目的。
(3)以“情”入“理”
音乐教学的基本任务之一,是使学生初步理解和掌握音乐表现中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独立的识谱能力,发展听觉能力、增强记忆能力,为进一步感受、理解、表现、创造音乐打基础。所以识谱知识与视唱练习的教学应在感受和激情的基础上,结合演唱(奏)、律动等活动进行。
(4)以“理”运用
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人的创造能力,学生所学的知识与技能也只有在实践活动的运用中,才能真正验证和巩固。从感受、理解到参与活动,才能达到提高音乐能力的最后目的。
四.效果与反思
成效之一:大面积提高了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开学初我在对党湾镇中206班学生的音乐学习意向调查中,喜欢上课的占全班总数的13%,期中考试以后对同一班的调查中,喜欢上音乐课的增加到70%,想继续学音乐的占全班学生总数的77%。
成效之二:大幅度地提高了学生对音乐的感知力、理解力和参与能力,如在节奏、节拍、音高、旋律、调式听辨及识谱能力的测试中,有79%——100%的学生回答正确。特别是由于加强了情感体验方面的教学,使学生在音乐联想、想象、乐器与人声的演奏、演唱形式及音色听辨方面,有87%——100 %的学生回答正确。在音乐知识教学中学生的认知能力也有大幅度的提高。如对《黄河大合唱》、《命运交响曲》等名著有关问题回答,其正确率达92%——98%。
反思之一:注意情感呼唤,让学生主动参与音乐教学活动。音乐是情感的艺术,任何一节音乐课教师都不能忽视情感效应,能否产生情感效应及其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教师,学生的情感要靠教师来激发。教师在课堂上自身要赋予激情,这是呼唤学生情感,实现情感效应的前提。在这个前提下,教师可以通过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的情感,从而发挥情感效应的作用,使学生积极主动参与音乐教学活动。
反思之二: 情感深入,让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体验美。
音乐是音响的艺术,它的情感表现源自音响和精彩的形式。获得情感深入体验,首先要聆听音乐。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聆听歌曲,唤起学生情感,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使学生对歌曲的情感有更深层次的感受和理解,引导学生产生美的体验。这种体验对学生心灵的影响远胜于一般媒体对其影响,它能激发学生心中潜在的力量,获得艺术审美体验。对于中学生而言,聆听歌曲尽可能避免单纯、枯燥的反复听,适当加入一些与音乐表现内容一致的画面或声情并茂的解说,更容易抓住学生的“心”。学生在聆听的过程中可能产生一些体态律动,这是情感体验的自然行为表现。例如:随歌曲有节奏地击拍;随旋律晃动身体等行为。这样的体态律动虽然形式简单、直接,但它说明学生已经体验到歌曲本身的内容,有了初步体验感受,这是学生更深入地体验歌曲情感的基础。有些学生性格内向,较胆怯,不好意思做体态律动把自己的体验表现出来,教师要鼓励、肯定学生表现出来的体态律动,更要自己做一些体态律动引领学生表现。聆听歌曲有了体态律动,在此基础上教师引导学生演唱歌曲,让学生从自己的演唱中进一步体验情感,感受歌曲的内在美。在已有的基础上学生唱会歌曲不难,关键在于引发学生的情感会唱歌。前者要求学生唱准旋律,后者要求学生唱出内在美。会唱歌与情感体验是相辅相成的,情感体验是会唱歌的前提,会唱歌是深入体验情感和歌曲内在美的保证。由此,情感深入可分为三步进行:引导聆听歌曲→引领体态律动→引发情感歌唱。
反思之三、 情感外化,让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创造美
创造美是情感外化的特征,是将内在情感体验形象化、客观化。在教学过程中的具体行为就是教师引导学生把自身对歌曲的感受、情感体验客观、形象地表现出来。学生体验到歌曲情感,对内在美就有了一定的感受,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把歌曲的情感,内在的美形象地表现出来,这就是创造美的一种表现。
附:境中融情,重视体验过程
——《喀什的春天》 案例及反思
案例背景:歌曲“喀什的春天”是一首维吾尔族民歌。优美朴实的歌词向人们展示了“满园瓜果香喷喷”、“满城鲜花火样红”等绚丽的春天景色,同时赞美了勤劳朴实的维吾尔族人民热爱家乡、热爱生活、热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歌曲的旋律采用了变化重复以及分节歌的手法,体现了新疆民歌的特点。)
案例描述:
1.创设情境
大屏幕播放小提琴独奏曲《新疆之春》,学生伴随音乐走进教室。优美的音乐,动人的画面,使人仿佛置身于春日里美丽的新疆。
评析:为学生创设学习的氛围,境中融情,以情引趣,为学好新课做铺垫。
(学生人座后,有人在议论。老师随机按音乐节奏击拍讲桌,模拟手鼓,部分学生恍然大悟。)
师:刚才我们通过大屏幕欣赏了新疆风光和新疆音乐。现在请大家回答三个问题:
(1)说出演奏乐曲的乐器。
(2)说出乐器的种类。
(3)说出演奏形式。
(此题为复习内容,学生全部答对。教师进行总结和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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