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学雷锋精神”与“做有道德的人” 中心小学 四二班
《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歌,不知大家唱了多少遍。在每一次开展学雷锋活动时,大家都热情高涨——学唱雷锋歌曲,看雷锋书籍,讲雷锋故事,争做好人好事,打扫街道,看望孤寡老人,写相关作文。但活动一过,不少人依然我行我素。这让我想起前次的“感恩励志教育报告会”。在会场上,同学们痛哭流涕,与父母、与老师含泪相拥,对着他们许下自己的诺言。可结果呢?活动一过,变成了同学与家长、与老师唱“对台戏”,所以这种教育会失败。所以除了同学们自身的因素外,很大程度取决于外界监管不力。可能有人会觉得好笑:爱心和道德怎么能监管呢?请让我举个例子,最近央视开展了“文明随手拍”的活动,观众们若是看到自己不文明、不道德的照片出现在电视上,我想他(她)也会有些“收敛”吧!有谁会厚颜无耻到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低俗之事呢?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彭宇案”吧!其实大部分人都是有爱心的,谁愿意背上一个“见死不救”的骂名呢?但此案一出,许多人都纷纷表示以后再遇到有人需要帮助时,会犹豫或是走开。而在《南方周末》的调查报告中显示,这种人占了大约80%,只有约20%的人会依旧“见义勇为”,这样的数据不免让我们寒心,但事实就是这样。我觉得欧美国家的公民素质之所以很高,很大程度上都归功于其“严酷”的法律。因为道德素质来自于习惯,而习惯多来自于自我约束。美国有一个信用局,专门监督公民的信用卡还账情况,若是逾期不还,则马上封杀该公民的所有存款。许多罪犯不怕警察,却惟独怕这样的“信用局”。英、法、美、新加坡等国家将见死不救列入刑法,轻则罚款,重则入狱。正是由于这种强制性的规定,才会有高度的公民意识——受法律约束的习惯已经成了一种自觉的行动。而相比之下,中国法律就逊色得多了,也才会有“彭宇案”、“小悦悦事件”等一系列悲剧发生。
当然,学雷锋做有道德的文明人还要靠我们每个人自觉行动起来,发自内心地帮助别人,乐于助人,乐于奉献。
相比之下,我们小学生在学雷锋讲道德方面已经落实在行动上了,我们学校每天都会涌现出很多好人好事:扶起跌倒的同学,帮同学打扫卫生,拾到钱物交给值
我也会一如既往地乐于助人,不管在校内还是校外,不管在社区里,还是在旅途中,时时处处都要做一个文明、礼让、热情、仁爱、友善和无私奉献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