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时,攀枝花电大应急领导小组要指示考场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第十三条 统考过程中发生一般事件,考点应立即向省电大应急领导小组和市教育局报告,按照统考办有关考务规定做好情况记录。考点根据省电大应急领导小组制定的处理方案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 发生第七条第一款事件时,攀枝花电大应急领导小组应通知考场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复印备用试卷,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第十五条 发生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事件时,攀枝花电大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更正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考场,考场通知相关考生,如果有考生在试卷更正前交卷,应在其试卷上需要更正的题目旁边注明“更正前交卷”字样,按照统考办有关考务规定做好情况记录。
第十六条 发生第七条第四款事件时,攀枝花电大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指示考场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如果停电不影响考生考试,考试应正常进行。
如果停电影响考生考试,考点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考试正常进行。
如果属于区域大面积停电,考点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攀枝花电大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省电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做出以下决定:
(一)该次考试延时。
(二)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统考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
第十七条 发生第七条第五款时,考场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如果考试机出现死机、掉线、病毒或软件故障,监考老师应该立即安排考生在备份机上进行考试,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足考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情况记录。
如果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或软件故障等情况,考场应先安排技术人员尽力排除故障;攀枝花电大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省电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向考场做出以下决定:
(一)该次考试延时。
(二)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统考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
第十八条 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一般事件时,攀枝花电大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指示考场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第十九条 发生突发事件时,攀枝花电大应急领导小组和考点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监视事态发展,随时沟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第二十条 考试期间不接待新闻单位的采访;对于统考的各种问题以及学生的各种意见和要求,同有关方面进行解释和解决。
第四章
第二十一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预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攀枝花电大应急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