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8-12-18 21:06:05

  第三十七条 学前教育机构中的学龄前儿童,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少年业余体校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5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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