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调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的地位
例2:我们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在全院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学术委员大会上,让A(武汉人)用普通话读一篇短文,再让B(郑州人)用郑州方言读同样一篇文章,然后请在座的老师来判断这两个人谁讲的是普通话,结论是清楚的:一百多位老师异口同声的指出A讲的是普通话,尽管他z、zh不分,n、l相混,但他讲话的声调还是普通话声调,人们认为他讲的是普通话。而B讲话的声调是郑州方言声调,尽管他讲话时,声母、韵母与普通话的声母、韵母几乎没有什么差异—z、zh分明,n、l不混,但是没有一位老师认为他讲的是普通话。
例3:1991年,在深圳召开的双语双方言研讨会上,有一位青年研究生对“推广普通话”持有异议,认为没有必要。而香港的一位老先生在发言时,顺便点了一下这位青年学者:“如果我在这里不讲普通话,恐怕我们就无法进行交流了。”6说实在的,这位粤方言口音很重的老先生,普通话讲得很拗口,但声调是普通话,大家也大体能听懂。无庸置疑,这位著名的学者也认为“声调”使他的语言成了普通话了。
例4:2001年,在澳门召开的“方言与语言研讨会”上,我们介绍了“声调中心教学法”的基本观点。我们发言后,澳门理工学院一位专门教授普通话的张老师,认为“观点新颖”,“但有待考察”。我们请她继续听大会发言。几位港澳的老先生登台发言后,这位女士基本上同意了我们的观点:“看来你们的观点是站得住脚的,我听了这几位老先生的发言,他们的声调虽然不太标准,但还是普通话的声调,他们讲话的声母、韵母就不好说了”7。
2.2普通话声调水平基本上决定了一个人普通话的等级水平
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当然不能忽视声母、韵母的测试。但事实是,一个人讲话的声母、韵母正确率,不能决定其普通话的等级水平,只能是其普通话水平高低的重要参考项。有的例子相当有说服力。1986年,湖北省文改办组织的一次普通话学术会上,湖北仙桃师范一位青年教师的发言,其悦耳的音色,带京腔的普通话引起了众人喝彩。而实际上,这个青年的普通话主要是声调比较好,声母则z、zh有时不分,n、l时有相混8。这就说明,一个人普通话声调的水平,大体反映着一个人的普通话水平。就我们对五千余名学生(1995年以前所做的统计)进行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结果看,有以下规律: [FS:PAGE]
a、普通话声调标准的,普通话一定比较好,其声母、韵母情况则要么是也很标准,要么偶有差错,要么差错不多。
b、普通话声调差的,普通话必然差,其声母、韵母情况则有两种:有的是声母、韵母也很差(南方人常见),要么声母、韵母差错不多(北方人常见)。
c、声调是方言声调的,一定不是普通话,其声母有的与普通话相差 多(官话区常见),有的与普通话差异很大(南方方言区常见)。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关于声调在普通话语音系统中地位远在声母、韵母之上的看法,已经不再是一家之言(尽管有些权威人士仍不认可)。如,国家教育部推普处处长袁钟瑞先生就说过:普通话的声调反映着普通话的基本面貌9。中央文明办和国家语委合编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读本》也认为:“声调是辨别普通话与方言以及不同方言的基本标志,是一个人的语音面貌。调值到位了,哪怕声母、韵母的发音还存在不少问题,由于语流上下的帮助,其他方言区的人也能大致听懂你的意思,就是说人们就承认你说的是普通话。反过来,北方话广大地区,特别是东北、内蒙古东部、河北、天津等地方的方言比较好懂,的但是由于调值不是普通话的调值,我们只能说那是方言不是普通话。”10故而,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普通话声调决定着一个人所持语言的的基本面貌(是普通话还是方言),由于声调的规范程度又直接影响一个人普通话水平的高低,实际上也就基本上决定了一个人普通话的等级水平。
2.3·“声调中心”论的形成
1986年,我们曾提出过进行普通话教学的新方法《普通话声调中心教学法》1989年,该项成果获得湖北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1其后,至少在湖北省内,一些院校编写“现代汉语”、“普通话口语”、“普通话基础知识”等教科书,以及近年来湖北省出版的普通话测试用书等近80万册,都已普遍接受了“普通话的四个声调是普通话语音最显著和最基本的特征”这一观点。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刘兴策教授曾明确指出:“普通话四个声调是普通话语音最显著和最基本的特征这一观点,从理论上看这是完全正确的”。12著名语言学家邢福义先生,则肯定了“普通话声调中心教学法”、“反映了可贵的创造精神”。13
1996年,我们出版的专著《普通话声调中心测试法》,也得到了詹伯慧、李宇明等先生的充分肯定。詹伯慧先生说:“这是一本富有针对性,锐意在测试理论、方法上有所创新的‘推普’用书。作者立足于广大北方方言(官话)的实际上,提出了有独创性的测试体系,无疑将受到语文学界的重视。”14
而且,我们的“声调中心”论还在不断深化和完善。我们在强调重视“声调”的同时,又提出了“腔调”理论:“普通话腔调是以普通话四个声调连读形式为核心,包括变调、轻声等在内的整体性语音特征,是普通话声调系统基本因素的有机组合。”15“腔调”理论强调要重视语流中声调连读的变化,对普通话教学、测试有重要意义。这也得到了全国多所师专现代汉语教师的充分肯定16。
2.4、“声调中心”论在普通话教学中的效果
1986年,我们提出了“声调中心教学法”以后,一直坚持在学校应用并逐步向社会推广,湖北监利示范、湖北仙桃师范、湖北钟祥师范、湖北沙洋师范(今师专)、湖北孝感师专、湖北黄冈师院等院校的许多老师都是“声调中心论”的支持者和实践者。荆门大学郭荣华老师说:“我很赞成王教授的‘声调中心’说。就现代汉语范围来说,声调是一种语言(如普通话)或方言语音的最显著和最基本的特征。”17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荆州师范学院普通话教师十多年来一直采用“声调中心教学法”(以声调为中心组织教学)进行教学,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教学效果。1997年湖北省高等师范院校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以来,从1997到1999年,在由湖北省测试中心直接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结果看,我们学院连续三年,优分率(一级)、合格率(二级)在全省15所高等师范院校中名列前茅;取得这样的成绩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声调中心教学法的作用功不可没。[FS:P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