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斩断“到此一游”的“黑手” 最新热点时事评论作文素材
央视新闻:网友@空游无依 在埃及卢克索神庙的浮雕上看到有人写下这样几个字,他说这是在埃及最难过的一刻。无地自容。”我们试图用纸巾擦掉这羞耻,但很难擦干净,又不能用水,这是三千五百年前的文物呀。"别忘了,出去时,你就是中国!(5月25日网易新闻) 读完此条新闻,笔者感到的不仅是耻辱,还有痛心。确实,当出去时,你写下的是传承中华五千年文明的汉字,你所代表的也就是整个中国。也许,“丁锦昊”在伸出“黑手”时没有想到这一点,他的所作所为也并非“有意”,而造成这一不良实事的,仅仅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理,仅仅是对国内陋习一种“随行就市”。
“到此一游”现象在国内早已“司空见惯”,早已成为国人之“顽疾”,更被“誉”为“中国人十大陋习”之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的旅游资源已满足不了人们追求“高品质”的需要,“出境游”成为了时下高端人群的首选。渐渐的,埃菲尔铁塔有了“到此一游”,自由女神像有了“到此一游”……如今,埃及神庙也有了“到此一游”。国人在感受外国历史文化及先进事物的同时,也把“到此一游”的伤害带到了世界各地。
有人说,“到此一游”现象是中华文化传承的产物。从古至今,华夏民族的名人、官员在游览祖国大好河山、名胜古迹时,都有题字留名的“传统”。表达赞美的也好,抒发情感的也罢,这些“印记”很多都被保存至今,为“到此一游”之“先驱”。也有人说,“到此一游”现象是八六版《西游记》的影响。剧中,孙悟空和如来佛祖打赌,翻越“五指山”后在如来中指上写下了“孙悟空到此一游”,《西游记》是“到此一游”现象的“始作俑者”。
我们不必纠结于“到此一游”的产生原因,其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深远”影响,对文化旅游资源的“刻骨”伤害,才是我们要正视的关键。
回想起五一过后旅游管理部门的抱怨、广大网友的指责,中国已有太多的“瑰宝”受到了“到此一游”不同程度的伤害。“瑰宝”,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是历史文化遗留给我们的,理应全国人民共同拥有。精神文明素质低下、文物保护意识缺乏,都不能成为伸“黑手”的理由。
年初,北京故宫的“梁齐齐到此一游”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有网友吐槽称:“梁齐齐,故宫喊你回家剁手”。“剁手”虽有些过分,但传达出了网友“对待此事要"重罚"”的态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早有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如此之多“到此一游”、如此之重的“肆意破坏”,却为何没有一例施用《刑法》的先例?是没有“人赃并获”?还是没有监管到位?
对于“到此一游”现象,“提高国民素质、倡导文明出游” 只能起到教育引导作用,想要做到根除,关键还在于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在于加大对行为人的处罚力度。政府要建立健全一套制度,对这类行为分门别类的制定细则,以预防、监管、追责、惩处等方面为重点,严抓规范和实施,切实做好保护珍贵旅游资源的“保护伞”。
“到此一游”的危害已不容置疑,政府还需有“杀一儆百”的决心, 坚决斩断此类现象的“黑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