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到此一游——人肉“到此一游”者是一种道德伪善 最新热点时事评论作文素材
5月25日晚上,埃及卢克索神庙的浮雕上出现中文“到此一游”的消息引发众多网友关注。随后网友“人肉”出了“到此一游”的嫌疑人可能是一名15岁的中学生,再次引发网友们的争议。(5月26日《北京晚报》)
不得不感叹网络的神奇:想知道你是谁,只要“人肉”一下,立即可以将一个人脱得个精光示众!当知名博主“蜡笔小球”洋洋自得地公布“到此一游”的主人,我和很多人一样感到高兴:终于揪出了“丢国人脸”的家伙!但随即就感到了后怕。
其一,能保证人肉结果真实吗?毕竟写汉字的不一定是中国人,使用英文的也可能是中国人。如果误伤了,可是不折不扣的诽谤啊!其二,为何要选择性地“人肉” 呢?此前有游客在长城和故宫文物上刻下“到此一游”,为何大家那么平淡一笑而过?家丑可以从轻发落,到国际上丢人了就大动肝火,这到底是爱国呢还是一种民族不自信?其三,曝光的目的是什么?15岁孩子涂鸦“到此一游”,绝非自己一时冲动,这难道不是大人行为的投射和“示范”的结果?只不过是通过孩子之手显现而已。对于国人的种种陋习,无论是教育、引导、示范,都是社会、大人的责任,何以罪孩子不罪己?公布细致到中学小学,丝毫不留情面,这不仅涉嫌侵犯孩子隐私,对孩子更是一种精神摧残,要多强大的内心才能扛过这一关?到底要逼孩子往何处去?到底是治病救人还是寻找虐人的快感?做人的底线在哪里?中华民族与人为善的优良传统在哪里?
任何时候,道德谴责总是最容易最简单。坐而论道谁不会?贪官被揪出之前往往喜欢大谈廉洁自律,但却改变不了其伪君子的本来面目。有道德优越感的人并不见得自己洁白无瑕,当你高举道德大棒挥向他人,你有没有反躬自省,自己有没有先做好自己?有没有类似行为还在酣睡?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你可以将人肉结果作为证据有限呈现,但不该随意发布,僭越程序正义。一个人连最起码的法律底线都失守了,连公民最基本的隐私权都敢于肆意触碰,还谈什么道德优越感?社会正义感?以道德之名的“人肉”是如此伪善,只会让法治社会的法治精神白白流失。
“人肉”的本意应在激浊扬清,在提升国民素质方面释放正能量,但是,当人肉沦为不一种软暴力,并且无所顾忌地侵入私人领域并直接构成实质性威胁时,就已经变味到反面。作为利益平衡器和社会秩序调解器的法律必须迅速到场。然而,现阶段诸如“人肉搜索”仍处于网络规范与现实社会法律监管的空白地带,近年网络暴力事件的频发也表明,网络言论的过于自由亟须紧缩。技术的进步铸就了这个扒粪时代,但要防止先进技术被滥用,唯靠法律来规范。任由没有笼头的“人肉”让人人自危,冲击这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和最基本价值观,不是进步,而是倒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