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法治意识,促和谐社会 中学法治小故事征文 高二(2)班
扬法治意识,促和谐社会
中学高二(2)班李梦艳
伯尔曼曾经说过“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在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我们或许已经摒弃了许多重要的东西,但是我们要时刻将“法”牢记于心。
违法,法于你来说则如一柄利剑;守法,法于你来说则是一盏明灯。相信大家还记得前不久糯康被处死的案例吧,他贩毒、绑架杀人,并制造了“湄公河惨案”,正是因其目无法纪,心中没有一杆法律的秤,才会造成多起惨案。大事小事都因依法办事,缺少了法治意识,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就少了一份色彩。故守法,则能成大事也。古人云:做人以和为贵,做事以法为本。若是做事少了法,那不就是少了根基,而大事如何能成?
法律是生产建设的有力保证,是和谐社会的促进力量。“楼脆脆”“动车事故”的出现,源于建设者的急功近利,法治意识淡薄。在当代社会,金钱、利益、欲望着实已使人们的法治意识渐渐消隐。可是,没有法的社会只是一个蛮荒之地,“情动人,理服人,法育人”,没有法,我们只是一个个蛮荒之人。所以弘扬法律意识,是必要而又重要的。
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处纷争。当今社会,乱闯红灯、车祸逃逸、绑架放火的案例屡见不鲜,究其根本,则是广大人民没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而如何能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呢。参加法治文化活动、阅览法治书籍、收看普法节目等不失为良策,若是我们都能从忙碌的生活、学习抽出部分时间去强化自己的法律意识,那么违法犯罪的案例比率将会大大下降。“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即是说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努力。社会是一个大舞台,我们都是这舞台上的表演者,唯有记法于心,才能将这表演演绎的绘声绘色、才能促成一个和谐的社会。
“法以民为本,民以法为天”。我们生活在如此美好的社会之中,何不让法律之花常开于我们的心间,轻嗅这法律之花的芳香,使它在和谐美好的社会之中常开不败,吐露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