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县中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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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
处置单位及处置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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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恶劣天气、洪水、地质灾害等造成考试无法正常进行 |
1、各考点设置一个备用考场。 2、事发单位迅速组织考生有序撤离,做好善后工作。 3、立即报告县招生办,组织应急处置,必要时启用备用考场。 4、同时县招生办将事件和处置进展情况报市招生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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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原因造成考点突然停电 |
1、事发单位立即报告县招生办,同时报请当地供电部门及时组织抢修。 2、县招生办立即报告市招生考试院,根据受影响程度,由市招生考试院决定是否顺延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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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听力设备故障导致考试中断 |
1、事发单位立即报告县招生办,县招生办立即报告市招生考试院。 2、事发单位立即检查和修复听力设备。 3、由县招生办请示市招生考试院,根据受影响程度决定处置办法或者顺延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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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听力考试时,考生反映广播播音听不清楚 |
1、事发单位立即报告县招生办,县招生办立即报告市招生考试院,同时通知已交卷的考生暂时不要离开考场。 2、县招生办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招生考试院,由市招生考试院决定处置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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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考生中出现疫情 |
1、事发单位立即报告县招生办,县招生办立即报告县卫生防疫部门和市招生考试院。 2、县招生办启动疾病应急处置预案,请卫生、防疫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蔓延或扩大。 3、同时将事件和处置进展情况报市招生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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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威胁、恐吓考务工作人员 |
1、事发单位及时请求警方及相关部门协助依法处理。 2、发生伤及考务人员的事件立即报告县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处置。 3、县招生办将事件和处置进展情况报市招生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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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考生心理失衡,或考试挫折后行为过激 |
1、事发单位第一时间报县招生办,并请求警方及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2、通知考生监护人或领队协助处理。 3、出现死伤事件或群体性事件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 4、同时县招生办报市招生考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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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群体之间发生冲突、考生或家长群体性示威 |
1、事发单位第一时间报县招生办,同时由县招生办报市招生考试院。 2、通知考生领队或监护人协助处理。 3、必要时请警方介入,做好说服劝散工作,化解矛盾,尽快平息事态。 4、县招生办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查明原因,做好善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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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有关考试信息失误 |
1、事发单位第一时间报县招生办,同时县招生办报市招生考试院。 2、县招生办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做好考生的工作,请宣传媒体协助,妥善消除负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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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集中食宿安全问题:交通事故、噪音、废气、食物中毒等 |
1、事发单位第一时间报县招生办;群体性事件由县招生办报市招生考试院。 2、县招生办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 3、事发单位安抚考生和家长,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做好善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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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门口或考点内发现不明物体或不明身份人员,甚至发生暴力事件 |
1、事发单位第一时间报公安部门,立即组织应急处置,排除事故隐患,同时报县招生办。 2、事发单位配合公安部门制止暴力行为,尽力保护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迅速组织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3、事发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做好善后处理。 4、县招生办将事件和处置进展情况报市招生考试院。 |
(三)考点、考场各种偶发事件的处置办法
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考试厅[2008]1号)执行。
县招生考试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