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查找“第一初级中学推广普通话制度”更多相关内容
中查找“第一初级中学推广普通话制度”更多相关内容- ·上一篇新频道:让普通话之风吹遍校园
- ·下一篇新频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一初级中学推广普通话制度
宪法第十九条明文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推广普通话既是落实语言国策的需要,又是教师专业的需要。普通话是教师职业语言,是合格教师必备条件。为了大力推广普通话,不断提高同学普通话的水平,学校对“推普”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努力克服旧的习惯和狭隘的地方观念,要求在校内一切场合都讲普通话。
二、使用普通话是有修养讲文明的重要标志。因此,学校规定,讲普通话为评选文明班级、三好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屡次不讲普通话,不得参加各种先进的评比。
三、学校将根据省教委有关要求对教师进行普通话考核,(具体考核项目、要求另发)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各种先进的评比。
四、学校成立“推普”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普”工作的组织宣传与督促检查。各班要相应成立“推普”领导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负责本班的“推普”工作。
五、对工作责任心强,积极搞好“推普”工作、认真完成“推普”任务,检查督促同学说普通话的推普员给予奖励。
Tags:
作者:免费教育文稿网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