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材料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首先,祝您中秋快乐!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十年来,推普周已成为具有较高社会知晓度,广大群众积极关注、参与并获益良多的文化活动,在全社会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一、指导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面实施“一个目标、两条腿走路、三个结合、四项任务”的语言文字工作思路,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文化生产力,为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作贡献。
二、宣传主题: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营造共有精神家园,促进江宁“全国文明城区”建设。
三、活动内容:
1.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依据,以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领域,努力营造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主体的和谐发展的社会语言生活。努力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重视并加强对中华优秀文化的弘扬,使语言和文化相得益彰,成为建设与维护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载体与依托。
2.以南京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全面宣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南京形象的对外宣传等问题结合起来,积极开拓工作领域,不断深化工作内容,努力提高全民族语文素养和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水平。
3.重视并发挥学校,特别是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在推广普及普通话中的基础和辐射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社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学校师生语言规范意识和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能力。
4.2008年,教育部和国家语委为配合国务院将清明、端午和中秋等节日增列为国家法定假日的举措,会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和民政部共同主办了“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和“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这两项活动已作为教育部和国家语委的年度重点工作。作为“中华经典诵读”活动重点的“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大赛”将贯穿全年,各地在制订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与开展诵读、诗文创作活动的整合、呼应与协调。
四、我校活动安排:
1.安排一次以推普周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2.利用橱窗出一期推普专刊。
3.开展一次“我与普通话”的征文活动。请您指导并督促孩子利用假期完成,在返校时交给语文老师。主题: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营造共有精神家园,促进江宁“全国文明城区”建设。内容:叙写或评价有关“讲普通话,用规范字,做文明人,创文明城区”的典型事例。
4.开展一次全校师生参加的“讲普通话,用规范字,做文明天印人”的演讲活动。
5.开展一次“普通话进社区”的宣传活动。
6.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以学生带动家长,提高家长的普通话水平,增强对建设全国文明城区的认识。请您积极参与,并填写好下表:
(1)让孩子用普通话教您一句礼貌用语。
您孩子教您的一句话是:
(2)请您的孩子用普通话为您朗诵一首诗或文章。
您孩子朗读的是:
您和孩子一起朗读了吗?
(3)请你写下对推广普通话的认识或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