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文明班级评比细则(供参考)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6-07 06:55:31

(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类不加分,团体、个人不重复计分,同一竞赛记最高分。)

3、学生发表作品,按全国级、省级、市级每篇加432分,同一作品以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分。

4、学生稿件被学校广播室录用,每篇计0.5分。

5、承担班队活动观摩课的班级,加5分,市属以上的加倍计分。

6、班主任教育论文在市属以上各类竞赛、年会等获奖级者,或在市级以上各级报刊发表,每篇加10分。

(上述获奖情况学校记录在案的不用提供凭证,反之提供获奖复印件凭证。)

四、评比与奖励方法

1、上述分数以在本年级学期得分第1名班级为文明班级。如果分数相同,以四项竞赛中得优胜红旗最多为文明班级。凡被评为文明班级,并授予文明班级牌。

2、校内市属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文明班级”推选原则上在被评为文明班级的班级和班主任中产生。

3、凡班级学生在校内外发生严重人身伤害或违法犯罪等重大事故,不得评为当学期“文明班级”。

4、如对文明班级评比有意见,可以提出申诉,由评比小组调查核实,该取缔的予以取缔。

5、文明班级评比周期为一学期,原则上当学期期末评比,下学期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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