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文明班级评比细则(供参考)
(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类不加分,团体、个人不重复计分,同一竞赛记最高分。)
3、学生发表作品,按全国级、省级、市级每篇加4、3、2分,同一作品以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分。
4、学生稿件被学校广播室录用,每篇计0.5分。
5、承担班队活动观摩课的班级,加5分,市属以上的加倍计分。
6、班主任教育论文在市属以上各类竞赛、年会等获奖级者,或在市级以上各级报刊发表,每篇加10分。
(上述获奖情况学校记录在案的不用提供凭证,反之提供获奖复印件凭证。)
四、评比与奖励方法
1、上述分数以在本年级学期得分第1名班级为文明班级。如果分数相同,以四项竞赛中得优胜红旗最多为文明班级。凡被评为文明班级,并授予文明班级牌。
2、校内市属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文明班级”推选原则上在被评为文明班级的班级和班主任中产生。
3、凡班级学生在校内外发生严重人身伤害或违法犯罪等重大事故,不得评为当学期“文明班级”。
4、如对文明班级评比有意见,可以提出申诉,由评比小组调查核实,该取缔的予以取缔。
5、文明班级评比周期为一学期,原则上当学期期末评比,下学期命名。
Tags:
作者:教育文稿网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