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六、持续加强安全稳定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学校安全防范水平和能力
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一岗双责”和开展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活动的有关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将联合督查和部门督查结合起来,开展定期检查、适时抽查和重大事件督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突出平安校园创建实绩、专项整治行动成效、不稳定事端预防控制等工作重点。进一步明晰各部门各方面的责任,坚持对工作不到位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加强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高校要不断建立完善以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中小学要认真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切实落实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职责。要按照《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完善学校及各单位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把工作重心放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坚决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和途径的安全保卫工作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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