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第一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5-21 19:52:56
  七、加强学校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集会、作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作操应由学校教务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 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上下楼梯要有值勤教师指导疏散,按照由近到远的顺序排队行进。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委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任课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危险活动。
  八、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善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九、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卫生扫除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5、认真做好预防各种疾病消毒工作。
   十、领导岗位责任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与学区签定的责任书。校长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及学生活动安全的检查、监督;教导处主任负责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政教处负责学生外出集会、活动时的安全,事先要有安全预案;总务处主任负责校舍、建筑、场地等各种学生活动及设施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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