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年任课教师安全责任书
11、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
二、奖惩
学校对任课教师教育管理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影响面和责任大小,轻者予以校区通报批评,本年度不得评优晋级;重者扣发年终奖,年度考核只能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与任课教师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章)
法人代表: 任课教师:
Tags:计划总结
作者:教育文稿网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