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聘任实施方案(暂行)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4-18 23:41:48

为加大教改力度,增强教师的竞争意识,强化我校教师队伍的管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制订本方案。

一、        聘任的方法及步骤:

1、          成立聘任领导小组,聘任领导小组对中层干部进行重新聘任。

2、          在领导的指示下,由德教处聘任班主任。

3、          由班主任对任课老师进行聘任。

4、          从高年级逐级向低年级聘任。

5、          由班主任聘任本班任课教师,任课教师有权选择应聘班级。

二、        聘任教师的基本条件及具体要求

1、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4)、具有相关职责的文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承担满工作量。

(6)、考核称职,能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具体要求

(1)、初三毕业班尽量聘任我校的骨干教师或工作态度极其负责认真的任课教师。

(2)、聘任时尽量杜绝任课教师跨年级,跨科目的现象。工作量原则上不超过40节/大周,中层干部不超过20节/大周。

(3)、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

(4)、各任课教师必须配合班主任工作,听从班主任的安排,共同抓好班级管理工作,逐步提高教学质量。

(5)、学校对聘任的班主任和教师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学年度评优,评先进的依据。

三、        教师及行政人员工作量及奖罚标准

1、工作量标准

(1)书记、校长的标准工作量为4节/周

(2)副校长的标准工作量为6节/周

(3)各处室主任的标准工作量为10节/周

(4)各处室副主任的标准工作量为12节/周

(5)教师标准:任课教师的标准工作量为24节/周

2、超课时补助

在标准工作量的基础上,每超一个课时发:

(1)高级职称教师每节12元

(2)中教一级教师每节10元

(3)中教二级教师每节8节

(4)中教三级和未评教师每节7元

3、扣款标准

工作量不足者,按上述相同标准扣除工资。

四、        落聘和解聘  

1:落聘                                                                              

落聘人员由学校安排工作,但一切待遇进行减半,未聘人员若不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将上报上级处理。

2:解聘

1、          已聘任教师和班主任由于不履行职责,造成班级管理混乱.班主任和学校有权提出解聘,经核实一旦解聘,从解聘当月起扣工资中30%的津贴部分。

2、          落聘和解聘的人员,不参加当年的评优、评先、不参加当年的职称晋级。

3、          落聘和解聘的人员,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备注:1、每年新分来的教师由学校安排工作。

2、聘任过程中必要时由学校进行适当的调整。

3、本聘任方案一年进行一次。       

4、本聘任方案自2006年7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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