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小学分配制度实施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7-15 10:46:17
骨干教师津贴按区政府、区教育局规定享受(产假、长期病假期间停发,调出本单位自动停止享受)。

工会委员、工会组长津贴,由工会委员会自主决定,从工会经费中支出。

因故未能正常履行所聘职务的,视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岗位津贴。

七、本方案实施中,加班工资计算,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扣除等办法暂按原规定执行。代课金从原来每节3元提高到每节5元。

八、本方案经校四届十五次教代会审议后通过。于20069月起实施,以后根据需要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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