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小学学生文明细则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早到、不迟到。
2、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衣着整洁,坚持佩戴少先队标志,勤洗澡、勤剪指甲,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饭前便后洗手。
3、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值日生工作认真负责,保持教室和包干区的整洁。
4、礼貌待人,见到老师或来宾,能主动打招呼、问好或微笑致意。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
5、举止文明,进出教室、上下楼梯不推搡,不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走。课间不在教室、走廊、楼梯和操场追逐打闹喧哗,不做危险动作,不完危险游戏,不在地上翻爬滚打。
6、进教师办公室和上课迟到进教室,应喊“报告”,经允许后再进入。
7、同学间团结友爱,真诚相待,不说谎话、脏话、粗话,不骂人,不欺侮同学。
8、能主动帮助病残体弱的人,乐于为他人服务,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9、尊敬师长,体贴父母,不顶撞,不发脾气,虚心接受教导。
10、参加升旗仪式及重大活动、课间操,集合迅速、列队整齐、严肃认真、不说话、不搞小动作,认真做好三操。
11、遵守用餐制度,爱惜粮食,不在学校吃零食,不在校门口的小摊上买零食杂物。
12、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和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文体、劳动、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出校活动时,遵守公共场所有关规定,不扰乱秩序,听报告、观看演出和比赛时要做文明听众、观众。
13、学习认真、态度端正。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14、爱护花草树木和有益的动物,爱护校内外公共设施,对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能进行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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