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职责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8-28 21:25:04
    3、用化学药物消毒,其消毒液浓度须保持在250至300毫克/升(250至300ppm);浸泡时间不少于5分钟。使用热力消毒,消毒时间不少于10分钟(温度在100以 上℃)。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用具应分开存放,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识。消毒后的餐饮具、用具须存放于保洁专间和保洁柜内备用。
    5、保洁专间、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燥、洁净。保洁专间空气消毒每天至少1次,每次30分钟以上。
    6、所用洗涤剂、消毒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存放于固定场所(柜),有明显标识。
八、食品试尝和留样备查制度
    1、供学生用的每餐、每种食品(菜肴、汤和主食),须有专人试尝,并作好记录。未发生有任何异常时,才能向学生供(配餐)应。
    2、每餐、每种食品必须设专人负责留样。
    3、留样用的容器,取样用的工具用前必须严格消毒,取样时无菌操作,防止污染。每种食品装1个留样容器,留样量不少于150克,留样容器口用保鲜膜密后,放置于专用冰箱(保箱)保存24小时。
    4、留样期满,食用者无不良反映才能解封。
    5、妥善保存食品试尝、留样与解封记录等资料。
九、就餐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就餐环境整洁,不得在餐饮具摆台或就餐期间清扫环境。
    2、就餐场所的卫生间、流水洗手设施,配餐间的洗手、消毒和更衣设施能正常使用。
    3、配餐人员应穿截整洁的工作衣帽和戴口罩,用专用工具拿取食品。
    4、开餐前30分内摆餐饮具和所供食品。当餐未使用完的餐饮具,应回收重新消毒。
    5、不得使用塑料袋和非食品用塑料盒盛装食品。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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