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心小学“班级艺术角”评比实施方案(试行)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8-31 22:38:22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学校艺术教育规程》及《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与改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营造健康、高雅的学校文化艺术氛围,丰富和活跃校园生活,发现和培养一批艺术人才。根据学校特色创建工作规划,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班级艺术角评比,希各班汲取前五次班级艺术角展评的成功经验,在班主任老师主持下,全体学生积极参与班级艺术角的布置,为我校创建省农村示范小学作出积极贡献。第六次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比届次:
  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分别于上半年6月20日、下半年10月20日前)
二、评比要求:
1、参加对象:全校各班。
2、主题明确:班级艺术角应有一个合适的主题(各班可以自拟)。
3、作品形式:班级艺术角中的各类作品必须贴近校园生活,反映学生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各班特色。创作的类型和形式不作限制,可以是学生创作的各类文艺作品等。
4、版式规范:班级杂志与班级艺术角应统一布置于教室靠北窗的墙壁中。
5、评比原则和步骤:要强调广泛性、自创性、艺术性、让广大学生在活动过程中接受艺术的熏陶。首先,各班在课内外人人参与创作一件(幅)艺术作品;其次,各班自评出本班60%左右有创意、有个性的学生作品;最后,学生在班主任老师(任课教师)指导下进行艺术角的布置。
三、评奖办法:
  学校将组织由党、政、工、团等部门及教师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比。设低、中、高段,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及艺术教育园丁奖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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