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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中心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属国家所有,遵循勤俭节约原则,管好用好校产是后勤人员应尽的职责。为了充分利用发挥技产、仅具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特订出如下管理制度:
一、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学校是我家,爱护校产靠大家”的思想,形成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所有校产、校具都要一一登记建帐.每年暑假学校组织人员作全面清检校产一次,进一步了解校产产权具使用、管理情况,及时登好帐,钉好固定资产牌.并及时向校长汇报校产、校具管理使用情况,需添置维修的,应利用寒暑假进行,年终要对帐一次,做好帐物相符.
三、校产按类,按部门负责保管使用,凡借物者均要有借物登记手续, 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四、实行使用管理制度。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期初由总务 处将教学用具交给班主任,做到定位、定人管理,期末总务处检查验收. 值班人员每天放学后巡视检查,如有未关门窗等现象,明天通知班级.教 室及其门窗好由使用班级负责管理.各处室用具也实行包干使用,做好公物公用.教工住房,根据学校情况统一高度分配,居住期间应负有管理维 护责任。
五、工作人员调离时,耍办移交手续,所借公物如数收回.不得带走, 如有损失;作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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