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实验小学班级管理工作职业道德要求
(一)高度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热爱人民教育事业。
(二)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深入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勇于探索和创新。
(三)遵循教育规律,教书育人。坚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育精髓,严格要求自己,培养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四)按照学校班级管理的要求,处处为学生着想,对学生负责,不做有损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事情。
(五)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学生不做的,自己坚持不做。
(六)热爱学生,理解学生,关心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
(七)尊重学生人格,坚持以理服人,不打骂,不体罚,不讽刺、挖苦,不随意把学生赶出教室,不以任何形式体罚和侮辱学生。
(八)对学生一视同仁,对好学生不偏袒,不护短,不苛求。
(九)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发型,不染发烫发,不在学生面前抽烟。
(十)语言文明,不讲粗话、脏话、假话、怪话;不在学生面前哄闹、打趣、指责或嘲弄其他老师,不作有损教师身份的事。
(十一)不利用学生走后门、讨方便,不指派学生给自己作劳役、干家务,不随便侵占学生的休息时间。
(十二)奉公守法,遵守纪律,热爱学校,关心集体,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与家长、社会、学校各处室、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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