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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安全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学校安全工作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影响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而且还会影响到社会稳定,牵动全局。为了确保学校及师生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过程管理。
1、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责任制。中心校校长与村校长(年段组长)、村校长(年段组长)与教师、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炊事员与学校后勤负责人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年签订一次),落实责任。
2、校舍及设施安全管理。各校要定期检查校舍及设备设施安全,发现D级危房应立即撤离师生,并及时拆除;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维修;村校长、中心校年段组长每次检查后应书面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村小教师必须坚持住校,双休日、节假日学校要有专人值班。
3、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成立义务消防小组,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演练。广大师生员工要做到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会报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对电线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4、交通安全管理。要向学生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追、爬、吊车,不骑自行车,不搭违章车。
5、活动安全管理。开展课间操、运动会、升旗等集会活动,要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和防范措施,防止学生拥挤造成伤亡事故。禁止动用车船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6.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定期对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和饭菜质量进行检查,严禁“三无”产品进入校园,严禁向学生出售发霉变质的食品,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摆摊设店,加强对师生饮用水的管理,不准与炊事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厨房和食品存放点。
7.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教师要爱岗敬业,关心爱护学生,禁止体罚或变相休罚,杜绝因体罚或变相休罚造成安全事故。严禁教职工擅离工作岗位。
8、日常安全管理。①建立学生校内、校外安全护卫小组;②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学生管理员管理住校生就寝和学生就餐,坚持夜间巡逻;③值周教师按时开、关校门,三餐饭后加强学生纪律检查;④禁止学生放学后未经允许而到同学或亲戚家留宿、私自下河洗澡、打架斗殴、做危险游戏、相互自追逐打闹、在校期间私自出校门或翻围墙、带小刀等锋利锐器到校;⑤做好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理。⑥严禁学生在教室从事使楼面发生共振的活动。
二、考核办法。
1、定期检查安全教育课的备课、上课情况和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2、抽查学生安全知识了解、掌握情况。
3、访问学生,查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是否有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
三、奖惩办法。
1、凡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教职工工作失职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凡因检查不落实而出现的校舍设施安全事故,追究村校长的责任。
3、凡双休日、节假日不值班护校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值班人的责任。
4、凡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安全事故,当事人三年内不得评优、晋升职、调资。
5、每学期末按安全工作考核分计算安全工作风险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