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关于工作站及教学点工作的教务管理细则
6、 补修考试:在开考前2个月报教务处科目名称及人数,便于教务处制卷、安排考试。
四、教材管理
教材(指纸质教材、音像教材、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CAI以及必需的教学辅导资料。)是传递教学信息的主要媒体和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教材工作是电大教学的基础性工作。教材管理是学校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一项系统工程,教材管理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尺之一。根据中央电大“三统一”的管理原则,电大教材的使用管理工作应实行分级归口,统一渠道的管理模式,即省校负责全省电大各类教材的计划、征订、发行,市校负责管辖站点的教材征订、发行,并依照站点、市校、省校逐级对口的方式实施统一渠道管理,确保电大教材的统一。站点要配备能胜任教材服务工作的人员,创造与办学相适应的教材服务条件。教材款应做到专款专用,教材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保障教材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适应电大教学改革和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提供满意的学习支持服务,特制定以下具体管理办法。
(一)、教材征订
1、 各类办学项目的教材按课程征订,各级电大按教学计划填报课程学习人数(即学生数)。为保证新生开学即有教材,新生必修、必选课教材按照当季新生注册数配发,选修课教材由站点填报征订。应认真负责做好所属学生的教材订购,改进服务,不推诿拒绝。
2、各站点应按照征订通知的要求和征订单的格式,根据所属学生开课安排,对照教学计划,依课程编码、办学项目分类,一班一项目一征订单,认真仔细地统计填报,并按规定时间汇总上报(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完成对下学期教材征订,一般春季为5月份,秋季为11月份上报订单。)
3、为保证教学质量,适应自主学习的教学模式,除“参考书”由各站点选择是否征订外,按照中央电大要求必须配套的学习指导书、习题集、实验手册、平时作业册、光盘等,均按主教材数配发。
(二)、教材发行
1、各站点领取教材时,应按清单清点,核查教材的种类、数量、版本、名称等是否准确无误。若有问题,及时查对。
2、各站点应建立收发登记,详细如实地记载所征订教材的收到时间、收书种类、数量、收书人、教材发行时间、发行量、取书人情况等,以便明确责任,避免差错。
3、课前到书是教与学的基本条件,各站点都应按照教材课前到位率≥95%的要求,及时将教材发给师生,杜绝发书不按时(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将教材发至学生手中。),领取不及时的现象(应在开学后第一天,到市校取教材。)
(三)、教材退书
1、凡在省校“教材使用计划”安排范围之内的,市校发给各单位的当季剩余教材在两套以上的可以退书。配书供应的课件不单退,配发给办学单位的教学资源不退。
2、为掌握整体情况,安排后续工作,各站点每学期前5周提出有分管领导签字的退书清单,退到学校书库,由学校统一退往省校。具体退书时间安排:老生已订发的教材不退,但由于流失生的原因多出来的教材,经造册后,在每年的5月、11月份前交给教材管理员帮助处理,看能否循环利用。多余的新生教材在开学后一月之内退到市电大教务处。
3、退给学校的书在统一处理后,方可为各单位减去书款,否则,任何损失由各单位承担。
(四)、补订教材
在开学后两周内,上报补订教材订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