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工作考风、考纪要求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进行,为保证本次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客观性,各年级务必按学校统一安排,严格执行。高一、高二年级于周四(1月8、9日),初一、初二于下周周一(1月12日)开始期末考试,考试前各年级要组织本年级教师和学生,按学校统一要求,做好教师监考和学生考试的动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请全体师生严格遵照执行:
1.考务安排
l 考务总负责:
l 巡监楼层:
l 卫生、纪律总负责:
l 负责楼层:
任晓唏(校园)
l 校门纪律管理:
2试卷分发负责:宋朝晖、赵永丽
l 试卷装订、 违纪登记、 考场编排:
l 试卷分发、装订地点:教务处(东配楼一层)
* 期末考试期间,所有非监考人员9:50准时到岗正常上班,监考、卫生纪律负责人、试卷分发人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
3.考场要求(年级组长负责安排)
l 考场座位编号按“S”状排列,门口处为1号。(注意座位数要足够)
l 提前将学生座位号及对应名单粘贴在考场黑板醒目处,以备监考老师核实
l 第一场监考年级组长、班主任必须提前到校检查学生到校情况,并做好记录
4、考试期间要求
A.对学生要求(班主任负责)
l 学生每场考试前15分钟方准进楼入场, 提醒学生不能提前交卷。
l 参加考试的年级要确保考试前20分钟做好本班教室、环境区卫生清扫工作。
l 每场完毕,学生要迅速退场,且保持安静,不得在走廊、校园吵闹,不许乱扔纸片杂物。
l 遵守考场纪律不作弊,倡导诚信考试,对作弊的学生将全校点名和通报批评,并与该班考核挂钩。
l 对监考不负责的老师,学生可以向教务处、德育处举报
B、 对监考老师要求
l 监考期间统一着工装,穿软底鞋
l 监考教师一律在讲台位置面向学生实施监考,期间可适当巡视
l 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10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考卷, 主考教师考前15分钟审核考卷。(英语主考提前20分钟)
l 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后,根据统一指令进入考场,进行组织工作。 点名、记录人数、分发试卷,待考试铃响后,要求学生开始答卷。
l 试题遇到字迹不清可作回答,但不作题意解释,如确有需要解释的问题,须经教务处同意后由主考教师统一解答。
l 学生考试过程中,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外出。
l 如发现考生相互交谈和作弊行为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者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并作出书面记录,事后报教务处。
l 监考教师不得在考场内做与考务无关的事, 监考教师因失职或造成学生作弊,经学生反映核实后给予严肃的处理。
l 评卷过程中,如发现大量雷同试卷,该场考试监考教师要承担相关责任。
l 下课铃响,准时收卷。
l 每场考试必须认真做好考场记录,并按要求装订试卷。
l 巡监人员要按要求履行职责。
l 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处负责,对考试情况要向学生做全面的调查。
说明:(1)考试期间,不得迟到、 旷到,特殊情况要提前一天上报校长室批准
(2)监考表一经排定,不得擅自改动、调换
(3)出现监考事故,相关人员按教学事故予以严肃处理,并全校通报批评
5、成绩上报时间
(1)评卷工作务必于1月15日下午18:00前结束。
l 1月15日下午18:00前课任教师将各科成绩单交送班主任。
l 1月15日上午18:00前年级组长将各科成绩统计表(电子版)交赵永丽老师处。
(2)评卷老师负责试卷批改、检查、(微机)登分,并将原始成绩上报教务处备份,教务处将进行随即抽查,确定成绩的公正性、准确性。
注:
(1)评卷教师应认真批改试卷,及时填写登分册、表,并准时上报各处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