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德育股,日常工作由德育股承担。
工作组主要职责:在县卫生局的指导下,负责全县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全县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各学校通报情况,提出校园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各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各学校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促各学校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
4、县校园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县校园自然灾害类应急工作组”)
组 长: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
工作组成员由县教育局办公室,德育股、计财股、人事股、中教股、成教股、初教股、高招办、监察室、未保办、教育工会、电教馆、仪器站、生产站等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
工作组主要职责:在县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导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本县校园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5、县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县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类应急工作组”)
组 长: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
工作组成员由县教育局办公室,德育股、计财股、人事股、中教股、成教股、初教股、高招办、监察室、未保办、教育工会、电教馆、仪器站、生产站等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电教馆,日常工作由县电教馆承担。
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及时处置和报告校园网遭受境内外严重攻击、遇到极其严重、不可控制的特大安全事件。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应急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事发学校和事发地校园应急领导小组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的2小时报告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未保办)及县教育局办公室;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未保办)接到事件发生的重大信息后立即报告县教育局领导。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全面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缓报。
(3)直报:发生重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各级校园应急领导小组或学校要立即电话直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未保办)及县教育局值班室。
(4)续报: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事件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未保办)及县教育局值班室续报情况。
2、应急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未保办)及县教育局值班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各应急工作组组长及县教育局领导。县相应校
园应急工作组按照相关预案和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学校领导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各学校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事发学校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未保办)。重大信息,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未保办)根据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的意见,立即编发信息专报,可采用内部传真、保密网络等载体及时向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报告。
3、应急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财产损失以及人员伤亡等现场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各级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已采取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