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8.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30)
8.2快速应急工作程序…………………………………………(31)
8.3应急措施……………………………………………………(31)
8.4善后与恢复…………………………………………………(36)
9、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36)
9.1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36)
9.2情况报告与信息发布………………………………………(39)
9.3快速应急处置工作程序……………………………………(42)
9.4应急反应……………………………………………………(43)
9.5善后与恢复…………………………………………………(49)
12.3 应急处置 ………………………………………………(66)
12.4 善后与恢复 ……………………………………………(67)
丹东市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置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教社政[2005]16号).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2事故灾害与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害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生死存亡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事故等。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海洋、洪水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1.3.3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1.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校(园)内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园)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紧急情况下,在校(园)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领导小组组长,即学校“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应急小组各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群联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1.5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一级)、重大事件(二级)、较大事件(三级)、一般事件(四级)。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法人
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的副校长
成员:由办公室、保卫科、校医室、后勤处、食堂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学生处、教务处、体育组、班主任等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园)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在各种可能性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所在的部门,日常工作由应急办公室承担。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学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地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3各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2.3.1事故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工作组主要职责为:指导学校建立事故与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各部门防范和处理事故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察、指导;对突发的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序,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通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等事宜,对一般事故,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特大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决策立即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统计。在政府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事故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要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