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8-12 16:48:22

为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我校突发事件,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来宾市兴宾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来宾市兴宾区教育系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通知》(兴教字[2005]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规范和强化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教育,使师生掌握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持学校的稳定,使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处置学校重、特大突发事件,要坚持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关系。以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和萌芽状态;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坚持团结、稳定、正面为主的原则,及时准确上报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排除流言蜚语,消除恐慌情绪,确保师生情绪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
    三、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性事件的种类
    我校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群体性事件、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学校人身伤害事件、师生有严重的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以及自然灾害等事件。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我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光甲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星群同志兼任。办公室电话:4811053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建立和制定预防、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和方案,督查、指导、协调学校开展相关工作,收集报送有关信息。
    2、负责对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助和调解。
    3、负责救援交流、呼吁和接受外来援助。
    4、负责汇集、研究我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提出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发展趋势预测及对策建议,并向区应急办及教育局汇报。
    五、学校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学校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处置突发事件遵循“预防为主、层层负责”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机构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切实担任起领导责任,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校长要负起学校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学校教职工要全员参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安全技能演练,制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使师生了解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按预案确定的组织程序和人员分工,从容应对,妥善处置。强化监测与预警,坚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安全检查和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坚持检查与整改并重,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整治,将不安全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群体事件、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学生人身伤害事件以及发现师生有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苗头,要立即启动工作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各负其责,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向教育局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办公室汇报。
    (二)、学校政教处、教导处、工会、党团队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监测和报告政治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要充分发挥党团队组织及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作用,加强师生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组织开展多种教育宣传活动,培养师生健康心理;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矛盾排查工作,深入调查了解师生思想动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师生自觉维护学校稳定安全大局;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想方设法解决师生提出的合理要求,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做好师生思想稳定工作,并尽快落实化解矛盾。
    (三)、学校门卫的主要职责
负责监测和报告治安、交通、消防类突发事件。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保护案发现场及有关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四)、学校后勤、校医职责
负责监测和报告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后勤设施服务检查,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做好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监测学校人群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救治学校病伤人员。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保护好现场,稳定师生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六、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
    1、学校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获悉可能诱发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或发生事件后,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向镇党委、政府和区教育局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和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随着事态的发展做好续报工作。
    2、情况严重时,要在2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和应急机构报告;情况特别紧急或重、特大时,可以越级上报。
    3、因瞒报、少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先期处置措施
    (一)、对于群体性事件
    一旦发现有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时,学校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说服教育、思想引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教育聚集人员通过合法途径、正当渠道反映情况,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校园之内;严密掌握控制现场动态,注意调查取证,了解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注意从中了解群体聚集内幕的骨干人员情况,耐心细致说服他们配合做好劝散工作;疏散围观群众,防止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动闹事;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渠道,研究和制定宣传口径,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教育疏导、反复劝散无效或发生聚集闹事等情况时,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态,坚决果断处置,防止向社会蔓延;当发生师生群体到区级党委政府或上一级党委政府上访等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和区教育局报告,并迅速派员前往开展劝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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