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普通话的确立和推广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11-13 20:47:35
    1990年以来,经过近几年的准备,国家语委和国家教委在教育系统部署了普及普通话达标验收工作。1992年首先对全国中等师范学校普及普通话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接受省检的学校共851所,占全国中等师范学校总数的89.8%。在省检的基础上,国家语委和国家教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分赴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60所学校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表明,全国中等师范学校已基本上达到了普及普通话第一阶段的要求:干部师生在教学和学校各项集体活动中坚持使用普通话,毕业生具有普通话和汉语拼音的教学能力。国家语委和国家教委还将在1993年下半年进行以师范专科学校为主的高等师范院校普及普通话检查评估工作。同时对于中小学普及普通话的工作也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规划和推动。在教育系统推广和普及普通话的工作已经走上了目标管理和量化评估的轨道。1993年3月,国家教委颁发了《师范院校“教师口语”课程标准(试行)》。关于课程内容《标准》规定:“本课程由普通话训练,一般口语交际训练和教师职业口语训练三部分构成。”明确指出:“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普通话训练是前提,贯穿本课程始终。”
    根据形势的要求和工作的进程,国家语委经过多次研究论证认为,新时期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方针应及时调整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方针的调整不仅符合当前工作的实际,也将给今后全国推广和普及普通话的工作以巨大的推动。三 正确处理推广普通话过程中的几个关系
    (一)方言存在和使用发展民族语言与推广普通话的关系
    我国政府一再申明,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人为地消灭方言。这也是国内外推行标准语的事实所证明了的。方言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它随着一定的社会条件而产生,也只能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正是由于方言的存在,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才产生推行共同语的要求。推广普通话并不排斥方言,而是要帮助人们掌握和使用全国通用的语言。原来只会说方言的人掌握了普通话,是语言能力和个人素质的提高、交际手段的增强。在有方言的社会里,人们自幼的母语习得普遍地得是方言,方言在同乡人当中,特殊是在方言单一的家庭里使用是很方便的。因此人们往往对方言很有感情,这是很自然的社会心态。但是不应该由此产生方言优越的错觉,更不应该拒绝学习和使用普通话。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是我国的基本语言政策,也是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我国有56个民族,经过调查研究的少数民族语言的在80种左右。我国政府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实行多语制的社会语言规划。不仅承认汉语文是我国历史上早已形成的全国通用的语文;同时也承认和尊重各少数民族的语言在本民族居住的地区通用,一些民族的文字在一定的地区通用。《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广泛使用,促进了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发展,满足了他们发展政治、经济、文化的需要,维护了各民族的权益,也促进了这些语言文字的教学。使用本民族语言和文字进行的母语教育,在许多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里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特别是在发展学龄儿童的语言能力、早期开发儿童智力等方面收到良好的效果。
    由于社会对语言文字应用的实际需要和实行多语制的要求,我国政府一贯提倡各民族,特别是在同一个地区工作的各族干部,要相互学习彼此的语言文字。汉语是历史上早已形成的我国各民族之间进行交际的公众语言。各少数民族在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同时,为了支持国家建设和本地区的发展,应该热情积极地学习汉语文。这也是民族区域自治法里明确规定的。高科技时代已经到来,时代要求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未来的建设者必须是接受过双语教育,既精通本民族语文又通晓汉语文的人才。推广普通话,推行汉语拼音方案,给少数民族学习汉语文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各少数民族学习汉语,不必再学方言,可以直接学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识汉字可以借助汉语拼音掌握标准读音了。各少数民族热情学习普通话,也开拓了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是对全国推广普通话工作的促进和支持。
    (二)普通话的普及和普通话水平的提高之间的关系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全国通用的语言,必须首先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普及方面,使群众普遍能听会说普通话,基本上满足一般社会交往的需要。要实现这样的要求,必须有一批了解方言和普通话的对应关系,会说标准的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能够带动和指导群众学习普通话的骨干。普通话的普及需要在提高指导下进行,同时在普及普通话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逐步提高的趋势。就一个人或一个地区来说情况都是这样。否则普及的工作必不能巩固,普及的水准也达不到满足一般社会交往的需要。推广普通话初期,为了消除思想顾虑、鼓励人们大胆地说,有的地方提出开口就及格的说法,这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原来只会说方言的人如果不下一番苦工夫,希望只学得三言两语敢于开口说普通话,就以为达到目的了,那也是不符合实际的。“四用语”中的教学语言和宣传语言应该是水平较高的普通话,特别是具有示范作用的语言应该是标准的普通话,这也是客观的需要。我国推广普通话的工作已经开展了30多年,工作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到了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阶段。为了指导提高工作,国家语委有关部门根据普通话水平可分三级的设想,初步拟订了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这个标准将在实际测试的实践中进行检验、完善,在适当的时候修订实行。
    (三)学校推广普通话和社会推广普通话的关系,以及重点地区和一般地区推广普通话的关系。
    推广普通话的基础在学校。学校推广和普及普通话的工作搞好了,就能源源不断地向社会输送掌握民族共同语的合格人才。假以时日就可以实现普通话在全社会的普及。这是国内外推广共同语的共同途径。在学校还没有实现普及普通话的阶段,社会又要求实现共同语的沟通,语言文字工作职能部门必须协调各有关部门,推动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开展普通话的学习,鼓励为适应工作的需要自觉使用普通话的单位和个人。所以我们在抓紧学校普及普通话工作的同时,一点也不能忽略推动社会各界学习和使用普通话的工作。社会上形成以讲普通话为荣的良好风尚,还会支持、促进学校普及普通话的工作。学校和社会互相影响、互相促进,这是我们要努力开创的语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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