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中学推普周宣传资料
1.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是我国的通用语言,它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1958年2月11日《汉语拼音方案》颁布实施。普通话话中一共有39个韵母。分阴平、阳平、上声、去声4种声调。)
2.推广普通话是要消灭方言吗?
推广普通话并不是人为地消灭方言,主要是为了消除方言隔阂,以利社会交际。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岗位,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说普通话的能力。推广普通话是要求会说方言的公民,还要会说普通话。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什么时候施行?
4.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要求宪法中有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十九条有规定。
5.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哪两方面内容?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6.我国语言文字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7.国家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国家语委规定,2010年实现普通话在全国初步普及的目标。)
8.“推普周”是怎么回事?
为了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普及,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通过开展推普周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和普及普通话,积极推行规范汉字,在全社会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良好氛围。2010年9月12日—9月18日,是全国第13届推普周。其主题是“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9.为什么要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我国是多民族、多方言的国家。共同语的普及程度是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新中国成立以来,推广普通话工作已开展40多年并取得很大成绩,但全社会普及普通话的目标尚未实现,还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于普及民族共同语的客观需要。因此,大力推行、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既是当前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也是各族人民的热切愿望,是符合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对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推普参与意识和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进一步推动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整个语言文字工作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简称psc)的项目(5项)具体有哪些?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音节);
(2)读多音节词语(100个音节);
(3)选择判断;
(4)朗读短文;
(5)命题说话。
11.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等级划分(三级六等)是怎么样的?
普通话水平划分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内划分两个等次。其中:
(1)97分及其以上,为一级甲等;
(2)92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7分,为一级乙等;
(3)87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2分,为二级甲等;
(4)8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7分,为二级乙等;
(5)7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0分,为三级甲等;
(6)6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70分,为三级乙等。
一级可称为标准普通话;二级可称为比较标准的普通话;三级可称为一般水平的普通话。
12.现阶段对一些岗位和专业人员的普通话等级有哪些具体要求?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现代汉语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师范类专业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的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二级,各级师范院校的毕业生普通话达不到合格标准者应缓发毕业证书。
省级及其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一级甲等。
影视话剧表演及其播音、配音等专业的教师、学业的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一级乙等。
13.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是什么?
普及普通话,规范使用汉字。
14.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四大重点行业及其作用是什么?:
党政机关——龙头作用;
教育系统——基础作用;
宣传媒体——榜样作用;
公共服务行业——窗口作用。
15.联合国的六种工作语言是哪六种?
汉语、英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
16.什么是不规范字?
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已废止的旧字形字;已停止使用的“二简字”;自造简体字;错别字。
17.对题词和招牌中的手书字有哪些规范化要求?
现行《城市社会用字管理工作评估指导标准(试行)》规定:手书字提倡写规范字。手书的招牌凡使用了繁体字的,必须在明显的位置上再配放规范字的标牌,已经改为规范字的不得恢复使用繁体字。
18.对名称、招牌用字规范有什么要求?
名称、招牌中汉语拼音、外文不得单独使用,与汉字并用时,要将汉字置于主要位置;印刷体不得出现字形不规范的情况;美术字、变形字不得增减笔画、改换部件或产生歧义。对于名人题字或已经注册的商标(经国家商标局审核批准,须提交原件复印件)中的不规范字,可以保留。单位名称牌、商店招牌是名人题字的,出现了不规范用字,必须在同一位置或邻近显要位置配备规范用字标牌。
19.在哪种情况下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文物古迹;
姓氏中的异体字;
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题词和招牌中的手书字;
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国家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废止或者消灭繁体字、异体字,也不是要求在所有的场合都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而是把繁体字、异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以内。
20.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的标准一般有哪些?
1.汉语拼音方案(1958.2.11发布);
2.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1996.1.22发布,1996.7.1起执行);
3.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1985年发布);
4.简化字总表(1986.6.24重新发布,简化汉字2235个);
5.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3.25年发布,共7000字,规定了汉字字形标准);
6.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1.26发布)
7.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1955.12.22发布);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使用法(1995.12发布,1996.6.1实施)。
21.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行为作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处理有如下规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不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使用语言文字的,公民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
本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用语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有关单位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由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本法第二章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
22.开展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城市是一个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经济和科技文化发展速度和水平相对较高,具有适度超前发展的优势和带动、影响周边地区的作用。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将大大加快。城市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加快普及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的进程,以提高市民素质,树立城市良好形象,为进一步扩大交流和对外开放、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城市“两个文明”建设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因势利导推动城市发挥自身优势率先实现新世纪初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不仅有利于城市自身的建设和发展,也将对周边地区产生积极的辐射作用,对于在全国范围内如期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举足轻重。以城市为中心,以学校、党政机关、大众传媒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是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思路。
推动城市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率先实现新世纪初叶目标,任务重,时间紧,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步伐、提高工作质量;检验城市是否如期实现新世纪目标也需要采取恰当的方式。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实现新世纪目标,需要对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积极有效的引导和全面准确的衡量,必须以“目标管理、量化评估”为基本的工作措施。为此,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决定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23.国家关于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总体规划是什么?
1998年12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1999﹞1号),提出“三类城市、分三个时间段达标”的总体设想。
2001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在《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教语用[2001]3号)规定了评估工作的实施步骤:一类城市指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等的城区部分,2003年左右基本完成评估工作;二类城市指地级市城区、地区行署所在地城区、一类城市所辖地级郊区(县)政府所在城镇,2005年左右基本完成评估工作;三类城市指县级市城区、县和一类二类城市所辖县级郊区(县)政府所在城镇,2010年左右基本完成评估工作。
24.国家关于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教育部、国家语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教语用﹝2001﹞3号)中要求:
(1)要突出重点,把握政策,依法推进。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确定评估工作范围、评价标准和操作办法;以国家机关、学校、大众传媒、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促进这些领域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着眼于“初步普及”、“基本规范”的目标,以宣传教育为主,加强引导。
(2)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系统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组织方式和操作办法,积极、稳妥、逐步地推动评估工作。
(3)要立足于日常工作,重视形成性评估,着眼于工作的发展,防止突击迎检和形式主义,保证评估工作健康发展。
(4)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将此项工作作为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获得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发挥好对语言文字应用的管理监督职能,加强对城市评估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做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系统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评估工作。
(5)实行分级组织,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对评估工作进行统筹、指导、监督;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对本地城市评估工作进行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对一类城市的评估,直辖市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组织,省会、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由其所在省(区)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对二、三类城市的评估工作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自行安排,评估标准、办法和评估认定结果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备案。
(6)各地要制订实施计划,进行动员部署,落实组织工作,把此项工作逐步开展起来,使其在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25.语言文字评估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1.自查自评
(1)动员部署。认真学习、掌握国家和我省关于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把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和人员,明确各自职责。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发动。
(2)对照检查,改进工作。在各领域确定一批联系点,对照评估标准,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用语用字规范水平。
(3)自我检查评估。各地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组织对各领域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4)提出评估认定申请。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确认基本达到合格标准、具备接受上级评估条件后,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向上一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提出评估验收申请,并附自查自评报告。
2.上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评估认定
(1)根据受评城市的申请和自查自评报告,对照评估标准,认定该城市基本达到接受评估的要求后,研究确定评估工作安排,并通知受评城市。
(2)组织评估组进行实地检查评估。
(3)评估组提出检查评估认定意见,连同城市汇报材料、实地检查情况记录报省语委审核。
(4)省语委公布评估认定结果,并报国家语委备案。
26.哪些情形下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1.各种出版物中使用的汉字;
2.各电视台在屏幕上播映的汉字;
3.各级党政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所使用的汉字;
4.街道、公共场所中所使用的汉字;
5.各类文体活动和会议中所使用的汉字;
6.交通(运输)工具上所使用的汉字;
7.各种产品及其包装物、说明书、广告等所使用的汉字。
27.四大领域实地抽检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党政机关
1.查阅机关语言文字工作档案(含测试档案)。
2.召开座谈会,同时进行问卷调查。
3.抽查本年度或上年度的简报、公文各(同时查公文上的印章)。
4.随机抽查名称牌、标志牌、指标牌、电子屏幕和标语用字。
5.随机走访抽查机关工作人员用语。
(二)学校(含幼儿园)
1.幼儿园
(1)查阅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测试档案、职工名册)。
(2)召开教师座谈会,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3)抽查上年度的公文(含公文上的印章)。
(4)随机听课。
(5)随机抽查大班的教案。
(6)检查园内用语用字情况。
2.各类学校
(1)查阅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档案(含测试档案、职工名册)。
(2)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3)抽查本年度或上年度的公文(含查公文上的印章)和自办印刷物,高校还要抽查本年度或上年度的校刊或校报。
(4)随机听课,同时考查教学用语和板书。
(5)随机抽查教案,试卷,学生作业本(高校不查作业)。
(6)随机抽查名称牌、标志牌、指标牌、电子屏幕和标语用字。
(7)随机走访抽查师生员工用语。
(三)广播影视、出版单位
1.广播电视
(1)查阅受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测试档案、职工名册)。
(2)召开座谈会,(包括编辑、记者、主持人和中文字幕机操作员),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3)随机抽查电台、电视台一个新闻节目、一个专题节目、3条自制广告(评估组提前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随机抽查名称牌、标志牌、指标牌、电子屏幕和标语用字。
(5)随机走访抽查工作人员用语。
2.出版单位
(1)查阅受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测试档案、职工名册)。
(2)召开座谈会(包括编辑、记者和校对人员),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3)抽查本年度或上年度的公文(含查公文上的印章)。
(4)随机抽查本年度或上年度出版的任意1期报纸或杂志(评估组提前查并做好记录)。
(5)随机抽查名称牌、标志牌、指标牌、电子屏幕和标语用字。
(6)随机走访抽查工作人员用语。
(四)公共服务行业
1.查阅受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含测试档案)。
2.召开座谈会,同时进行问卷调查(不记名、不计分)。
3.抽查本年度或上年度的公文(含查公文上的印章)。
4.随机抽查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招牌、广告、电子屏幕、标语等用字情况(因具体行业不同,内容略有变化)。
5.随机走访抽查工作人员用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