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2008—2009学年收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中学2008—2009学年收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教育收费涉及到千家万户,是社会的热点问题,规范教育收费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的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关于加强学校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保持学校稳定,促进学校和谐,争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由校长与各线主管、各年级长、各班主任签订《白湖中学2008—2009学年收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及要求
1、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政策,向自愿在校住宿的学生收取30元的住宿费。向自愿参加保险的学生收取40元的保险费等。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2、不得强制学生购买或变相推销和使用额外的复习资料、习题集、报刊杂志、文具用品和其它商品,不得擅自为学生购买教辅用书。
3、切实做好规范收费的宣传管理工作,让学生和家长明白国家的收费政策。
4、委托班主任所收经费如:住宿费、保险费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足额上缴财务室,严禁挪用所收经费。
5、在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原则下,班主任要积极协助、配合学校及有关服务部门举办活动及其收费如:作业本、电影、体检等,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按市场程序操作。
6、学生的伙食费,一律采取学生自愿,学生自己管理。
7、坚决杜绝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严禁向学生收取补课费。
8、严禁教师住房超标住宿学生,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二、奖惩规定
1、校长将在期初、期中、期末,对照《白湖中学2008—2009学年收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调查和检查,对严格执行《白湖中学2008—2009学年收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好典型,将及时通报表彰;对不履行《白湖中学2008—2009学年收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2、期末将依据检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学期考核量化。
3、凡有违规收费行为的,除多收经费全额退还给学生外,处以两倍以上的罚款,并立即调离白湖中学到教学点任教。
4、学校将实行收费行为一票否决制,乱收费者取消各类评优、表彰、晋级的资格,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取消绩效工资,乱收费者负担全部的政治、经济、法律责任。
校 长(签字):
各责任人(签字):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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