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恒顺实验小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细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3-01 20:00:19

镇江市恒顺实验小学优秀学生干部评比细则

一、评比目的:

为了提高学生素质,更加有力地树立学生干部的形象,特制定评比细则。

二、评比比例:

优秀学生干部占班级总人数的5%。(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三、评选标准:

1、诚信守纪、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行为上严格要求自己。 性格乐观、开朗,具有关爱精神,乐于助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

3、工作能力强,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的管理工作,善于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工作能遵守校纪,行为规范。对学校、团队、班级建设等工作的开展作出较大贡献。

4、学习刻苦勤奋,态度端正,有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通过自己的努力,成绩优秀。

5、积极带领同学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校的运动会、艺术节、校刊的编辑、各类比赛等等。体育成绩必须优良,并能积极参与社会上的各种公益劳动,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二)、评选办法:

每个班级根据“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推荐候选人。候选人经学生民主评议,征求任课老师意见,最后由班主任审核产生。

 

 

                                                                            德育处大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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