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制度建设汇报 中学教师量化考核表
附加项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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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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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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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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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评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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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课、大赛 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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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校教研组内每一节课加10分。
2、县、市、省级,依次每节加15、20、30分。赛课获奖,校、县、市、省,依次加20、30、50分。此分可重复计。
要求:
1、本校的,教师向教科室提供每节课的教案、组长提供安排表。最后见教科室的讲课证明或获奖证书。
2、县、市、省,见文件或证书和本人的教案或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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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题发言或
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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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题发言:在学校、县、市、省每一次,依次加10分、20分、30分、50分。
2、专题讲座(时间在1小时以上):在学校、县、市、省每一次,依次加20分、30分、50分、60分。
要求:
发言、讲座均需有书面发言稿并附相关证明,并交教科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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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文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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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表文章。县、市、省、国家级,每篇依次加20分、30分、40分、50分。
2、获奖文章(含课件、教案等)。每篇依次按等加分:
县(一等加20分,二等加15分,三等加10分);
市(一等加30分,二等加20分,三等加15分);
省(一等加40分,二等加30分,三等加20分)
要求:作者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教科室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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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课
题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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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课题加分
(1)个人独立研究的课题
(2)集体研究的课题
同一个人参加多项课题研究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加分。各课题的主研、参研者,须根据课题组负责人和主研人员的集体评议以及教科室对其平常工作,尤其是材料的考核认定能否得到基本分数。只挂名,不研究的,不计分。
不认真研究的,酌情扣分。课题负责人按主研分数计算。
既是主研又是负责人的,只计算一次。
要求:
1、教科室组织考核。主研在整个课题中需直接参与研究,且承担主要任务。
2、参研者需按照课题组要求参加活动,且按要求撰写文章。否则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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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指
导
学
生
获
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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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县、市、省、国家教育主管及世界各级大赛,学生作品(各学科)获奖(需提供原件及证书,教科室考核)每人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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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指导学生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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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生在校刊、市、省、国家级报刊上发表文章,
辅导教师加分(每篇)依次加分:10分、20分、30分、40分。
要求: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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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创建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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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完成“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创建”。相关人员加10-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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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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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行政集体研究的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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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成绩作为终结性评价,单独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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