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用学生踩踏事故诠释安全教育重要性
刘凯玲
近日,重庆市彭水县桑柘镇中心校发生一起学生踩踏事件,有学生在踩踏中受伤。家长称:具体事发时间为当日下午该校放学时间。两名一年级学生在跑向教学楼二楼本班教室的过程中,与三四楼听下楼的高年级学生相遇,学生流在一楼、二楼楼梯口发生拥堵、踩踏,造成5名学生严重受伤,数十人轻伤。彭水县教委已介入调查此事。(11月30日《重庆晚报》)
学校踩踏事故,已经发生很多次了。05年10月25日四川某小学停电,因为一名学生说“见到鬼了”,上晚自习的学生在楼梯间互相挤压、踩踏,导致8人死亡、27人受伤的惨剧。06年11月,江西都昌县土塘中学因学生系鞋带,引发一起学生拥挤踩踏伤亡事件。造成6人死亡,39名学生受伤。07年8月28日,云南曲靖市马龙县一所小学发生踩踏事件,导致17名小学生受伤。就在重庆,08年4月23日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中心小学发生拥挤踩踏事故,6名小学生受伤。
教育部三令五申要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对避免生踩踏事故更是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事实上,如果学生平常接受了应对突发事件的教育与演练,如果学校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实现过细管理,踩踏事故应该可以避免。为什么多起踩踏事故的教训与教育部的通知惊醒不了学校呢?就彭水县桑柘镇中心校踩踏个案来说,学生在放学下楼时间引发踩踏事故,为何没有领导、老师在楼道值班?为什么非要用踩踏事故来诠释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呢?
当然,追问还有很多,但再多的追问也无法抚平受伤、受惊吓孩子心中的创伤。笔者注意到,去年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中心小学踩踏事故发生后,重庆市教委曾开会重申,强化校园安全管理,避免踩踏等事故发生。重庆市教委此前也曾制定规则:放学后,各楼层的班级错开时间离开教室,避免拥挤造成事故。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有一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如果说一个地方发生一次学生踩踏事故是偶然的话,不到两年时间,一座城市发生两起学生踩踏事故,显然难以用偶然来解释。
更加令人担忧的是,面对质疑,彭水县桑柘镇中心校校长称:当时因为有学生摔倒造成拥堵,并无严重踩踏事故发生。明明有几十名学生因踩踏事故受伤,校长却如此轻描淡写回应质疑,如何认识学生安全的重要性?当然,在学校看来,踩踏事故造成学生受伤,没有造成学生死亡,情况或许不严重,不用及时公开信息,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在我看来,发生学生集体踩踏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教育者安全意识淡漠,安全教育缺位,学校安全责任机制形同虚设。不仅学校应该认真对待学生踩踏事故,教育部门也应展开事故调查,启动问责程序,不能由学校自说自话,轻描淡写诠释学生安全的重要性。
教训是深刻的,痛定思痛,学生踩踏事故应该引起教育部门与教育者的反思。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一条重要原则就是预防为主。学校一方面要对不喑世事的孩子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孩子掌握自护自救、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本领;另一方面更要实现科学管理,完善安全措施,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而且教育主管部门也不能免责。应该对学校安全管理来点硬措施,不能等事故发生了,再去当救火队员。
不仅是重庆,校园踩踏事故再次给校园安全敲响了警钟,令人警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