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及津贴计算办法
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班主任(辅导员)进行考核,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科学地对班主任(辅导员)进行考核,是关系到能否调动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关键,也是学校学生管理活动高效有序开展的必要条件。根据学校“德育优先、就业为本”的办学思想,为了进一步调动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规范学生行为、提高班级管理水平,为学生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的基本原则
实行学生评估、学生处、教务处和系部考核与领导复核相结合,力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 考核的内容与计分方法
考核的内容包括遵章守纪、班级管理的数量、班级管理的质量、学生活动等四个方面,并分别计分。
1.遵章守纪
认真执行班主任工作规范(另行文),遵章守纪的基础分为10分,全学期无违纪现象加2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在基础分上减分。
(1)班主任会议(包括系部召开的班主任、辅导员会议)除因公(须履行请假手续)因病(须出具医院证明)外,每缺席一次减计1分。
(2)全校性学生活动(含学生处、教务处、团委、系部组织的学生活动)要求班主任必须参加的,除因公因病外,每缺席一次减计1分。
(3)每周日晚自习、周一朝会和晚上的班会、每周三下午政治学习必须到班,以签到为准,每缺席一次减计1分。
(4)每周至少有两个晚上深入到学生寝室,检查寝室秩序和寝室内务,以签到为准,每少一次减计1分。
(5)开会、培训时,不得迟到和早退、不得接听手机、大小灵通,发现一次减计0.5分。
(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每次减计2分;
(7)班主任学期工作无计划、无总结,减计2分;
(8)每学期与学生谈话、家长联系的人数分别不能少于本班学生总数的50%,少于50%减计1分。本条指标以记录为准。
(9)每学期与所在班级所有任课教师的联系至少一次,每少一人次减计0.5分。本条指标以记录为准
(10)其他违纪者,经分管校长审定视情况酌情减分。
本条目减分的总和不超过本条目基础分。
2.班级管理的数量
班级管理的数量考核以班为单位,班级学生人数以40人为基数,不足40人者按40人计。基础分为60分,每增加一名学生加计1分。本条目涉及的班级学生人数以期中人数为准。
3.班级管理的质量
班级管理的质量或效果,是衡量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标准。基础分为20分,并根据下列指标加减分。
(1)到课率高。中专班(含中专阶段的高职班)每堂课(含晚自习)缺课人数不能超过2人;大专班(含大专阶段的高职班)每堂课缺课人数不能超过3人。缺课人数每超过一人,减计0.2分;到课人数每增加一人,加0.2分。
(2)流失率低。中专班(含中专阶段的高职班)每学期流失人数不能超过两人,每超过1人,减计1分,全学期无流失学生加2分。大专班(含大专阶段的高职班)每学期流失人数不能超过1人,每超过1人,减计1分;全学期无流失学生加2分。各班人数以每学期正式行课后的下一周统计数为准,因转专业、严重违纪被开除或勒令退学的学生和假期中流失学生不计入考核。
(3)违纪率低。每学期每班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不超过两人次,每增加一人次减计3分;每学期每班学生受严重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不超过三人次,每增加一人次减计2分;每学期每班学生受警告以上处分不超过四人次,每增加一人次减计1分。每学期每班学生无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加2分。每学期每班学生无警告以上处分,加5分。本指标以正式处分文件为准。
(4)杜绝学生管理安全事故。发生一级事故减计20分;发生二级事故减计10分;发生三级事故减计5分。学期无一、二级事故加5分。学生管理安全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另行文。
(5)班级综合考核。班级综合考核分以90分为基准,每±2分则加减班主任考核分0.5分。学期班级考核分列全校前5名,加0.5分,连续几个学期排列全校前5名,实行累积加分,一旦学期排名中断,则取消累积加分;学期班级考核分列全校后5名,减计0.5分,连续几个学期排列全校后5名,实行累积减分,一旦学期排名中断,则取消累积减分。
本条目减分的总和不超过本条目基础分。
4.学生活动
积极参加和组织学校(含学生处、教务处、系)安排的学生活动,基础分为10分,并根据下列情形加减分。
(1)学生活动出现不服从管理、秩序混乱、严重乱扔果皮纸屑等现象,一次减计1分。
(2)学生活动获得学校集体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分别加3分、2分、1.5分、1分;获得市级集体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分别加4分、3分、2.5分、1.5分。学生活动个人获得学校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分、1.5分、1分。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依次加2分。
本条目减分的总和不超过本条目基础分。
5.其他加减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加减分:
(1)所任班级获得通报表扬一次加0.25分,被通报批评一次,减计0.25分。
(2)学生测评分以90分为基准,每±5分则加减班主任考核分0.5分。学生测评项目包括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为人师表、深入教室寝室、注重与学生交心谈心、开展班级活动等。班主任测评表由学生处统一印制。
(3)班主任每周必须到班四次,每增加一次加1分;班主任每周必须有两个晚上深入本班寝室,每增加一次加1分。本条指标以签到为准。
三、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Tags: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