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第三实验小学防诈骗专题安全教育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2-05 08:53:02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们相聚在国旗下举行一次防诈骗专题安全教育。

近期,我市发生多起不法分子诈骗学生及家长事件,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分散了学生家长的大量精力,有些甚至造成了学生家庭较大的经济损失。1020日,我市峭岐中学初三年级有10多位学生家长接到自称是学生班主任的电话,说他们的孩子在校外遇到了车祸,正在医院抢救,请家长速汇12万元钱至某卡号上。家长们抱着万分焦急的心情匆忙赶到学校询问事情经过时,才发觉上当受骗。幸亏家长及时与学校联系并核实情况,没有冒然汇钱才没有造成经济损失。上述事例中,骗子正是利用假称孩子遇车祸,乱了家长们的方寸,以期达到行骗的目的。

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五花八门,形式多种多样:有的谎称学生在校外发生意外,急需用钱,利用家长的焦急心理,要求家长立刻汇钱至某地;有的谎称是学生的同学,生重病或其它困难,利用同学家长的同情心理,要求汇钱至其指定的银行帐户;有的等候在校外,在学生上放学途中进行诈骗;有的伪装成学校员工或学生家长混入学校行骗等。

为防止类似诈骗的事件再次发生,要求同学们做到如下:一、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不随意向外人提供自己的信息,如: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密码、父母身份、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遇到有人向自己推销商品填写资料时,应婉拒对方并要求其出示证件核实身份。二、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应尽快与学校、班主任和自己的家长取得联系,及时核实陌生信息的真伪。三、同学们外出时要征得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并向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去向,注意交通、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安全,外出活动时,不要到危险的地方去,要远离建筑工地、道路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未经父母同意不得到别人家里过夜,不要与社会闲杂人员以及陌生人交往和随行,不要与信不过的异性单独相处,自己在家时,如有陌生人来访,不要私自开门,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俗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希望同学们树立起较强的安全意识,主动地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

第三实验小学安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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