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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安全应急预案
中学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校长)
副总指挥:(副校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2、抢险救灾队伍。
⑴抢险救灾组:
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⑵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㈠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班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⑴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⑵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⑶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⑴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⑵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⑶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⑷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⑸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费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⑴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制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⑵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⑴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⑵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⑶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⑷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⑸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局和镇政府。
⑹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⑺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⑻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⑴学校领导。
⑵教育局领导。
⑶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⑴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⑵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的医院,情况紧急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⑶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有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⑷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⑸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⑴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⑵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⑶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⑷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⑸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⑹迅速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⑺做好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⑻迅速排查食用致毒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⑼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㈢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负责人,教育局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⑴发现案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⑵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
⑶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⑴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局有关领导报告。
⑵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⑶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局报案。
⑷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⑴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⑵主要编号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⑶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㈣其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妥善处理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