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5-11 22:09:11

一、学校概况

本校位于巴南区姜家镇白鹤塘街30号,学校占地面积约5682.9平方米,其中教学楼3栋,面积924平方米;教工宿舍2栋,面积648平方米。

二、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了加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学校发生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规范救援行为,合理利用救助资源,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指挥机构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领导

成 员: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后勤主任、各班主任

下设四个组:医疗救护组、联络协调组、现场组、后勤保障组。

(二)职责

各安全管理员随时关注、观察事故隐患,随时搜集、报告安全情况,一旦发现隐患或者事故发生,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需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组织护校队及时投入现场,迅速进行自救活动,有效指导师生尽快离开现场,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审查,必要时保护好相关现场。

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指挥机构调度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工作,并分别按业务职责进行各方面协调工作。在确保安全救援的前提下,将事故原因、损失程度、救援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领导小组在指挥救援的过程中,根据事态情形及时向专门机构和社会力量请求支援。并对人为的事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进行相应处理。

四、分类分析

(一)重大火灾事故是指因火灾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死亡1人以上;中毒2人以上的。

(四)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建设工程中和建筑物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学校的锅炉、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发生爆炸、倾倒、触电,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是指在教学过程和外出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导致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的。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是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校园,造成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八)食物中毒事故是指违反食品卫生法,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导致死亡1人以上,中毒3人以上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是指学校或学生遭受洪水、暴雨、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侵害,导致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处置方案

(一)学校重大火灾事故

⒈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⒉迅速疏散人员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

⒊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校重大交通事故

⒈迅速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快速全力抢救伤员,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和保护。

⒉妥善做好受伤及遇害家属的思想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学校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

⒈迅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积极稳妥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⒉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⒊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四)学校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⒈迅速通知承建主管部门或单位及公安部门赶往现场,组织开展抢险工作。

⒉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

⒊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五)学校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⒈迅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组织人员实施抢险,救护受伤师生。

⒉特种设备事故应视不同情况,及时调动专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

(六)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⒈学校应迅速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卫生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

⒉救援小组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

⒊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调查事情原因,追究有关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七)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⒈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迅速组织学校护校队制止非法侵害行为,保护好现场。

⒉组织抢救受害师生,尽量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

⒊稳定师生情绪,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学校食物中毒事故

⒈立即向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护。

⒉学校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⒊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九)自然灾害事故

⒈迅速向抢险救灾有关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⒉迅速组织师生有秩序的转移至安全地区。

⒊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幸存和遇难人员。

六、应急报告制度

重大事故(包括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将事故情况分别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并在事故发生6小时内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学校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附: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姜家镇医院急救电话:66457927   

姜家镇派出所值班电话:66457033

姜家镇政府值班电话:66454036   

镇教管中心电话:66457029

区教委值班电话:66221221    

区卫生保健所疫情电话:66225298

七、本预案从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起实施,原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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