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创建目标和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并向防疫部门和医院及时提供食物样品,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发生严重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后,应迅速建立抢救指挥机构,机构由当地政府、教育局、学校领导、卫生防疫等部门人员组成,可分设现场指挥组、事件调查处理组、陪护组、接待组、后勤保障组,分工负责,高效处置。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迅速开展调查,及时发现食物有毒食品的学生,同时迅速开展心理干预,集中进行有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正确判断和表述中毒症状,防止学生出现集体性癔症。
③注意事项
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如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事件发生后,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及时向外公布事件真相和处理的进展情况。一般不宜多头多人分别接受记者采访,以免造成混乱。
4、安全预防制度
(1)安全责任制。校长要对全校安全工作负总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其他教职工也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2)安全管理员制度。所有学校都要配备安全管理员,并将名单报教育局基教科备案,安全管理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动的要及时补报。安全管理员要及时了解本校安全工作情况,迅速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学校主管领导和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3)安全教育制度。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学校要围绕本学期的教育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安全教育。平时也要充分利用活动课、学科渗透和宣传橱窗等形式,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安全预防教育,使他们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4)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学校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同时还要根据不同季节和特定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地得到落实,各种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食品是否卫生等,检查要认真仔细,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5)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学校组织社会实践、春(秋)游、夏(冬)令营、外出参观等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各种大型外出活动,要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并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参加的活动,必须报市教育局批准;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组织学生外出特别是组织游泳、登山、划船以及其他大型文体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范围的活动(如去高层建筑物擦玻璃、到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救火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