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寝室规范管理要求及评分办法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5-20 15:45:08

学生寝室是住校生重要的生活场所,它关系到广大学生的健康、安全和品德、行为习惯的养成,是学校育人的重要阵地。其管理必须严格、规范。学校要求:每个寝室在卫生、纪律、内务等方面要向解放军学习,室长和生活管理老师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发动全体住校生做好寝室管理工作。现将具体要求和奖惩办法规定如下:

一、       清洁卫生    (40分)

(一)地面和墙壁:1、无垃圾;2、无水渍;3、无污痕;4、无乱写乱画;5、无灰尘;6、无蜘蛛网;7、无人为损坏;8、墙面无私自粘贴物;9、门窗保持完好;10、垃圾桶内不留垃圾。      (20分,每项2分)

(二)走廊和楼梯间:1、无垃圾;2、无水渍;3、无污痕;4、无下水道堵塞现象;5、不乱倒水。    (10分,每项2分)

(三)阴沟以及阴沟附近地面干净。    (5分)

(四)卫生间:1、墙面无污质(1分);2、便槽冲洗干净,不堵塞(2分);3、地面清洁(1分);4、基本无臭气(1分)。    (5分)

二、       内务:  (22分)

(一)床上用品勤洗勤换,干净无污痕,无异味。 (5分)

(二)床上除被盖、床单、枕头、枕巾外无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在床上堆放书籍、本子和放置任何箱、包。  (3分)

    (三)被盖、枕头、枕巾叠放整齐划一;被盖必须规范折叠,摆放在床头位置,枕头、枕巾平整地放在被盖上;床单平整,边沿压在垫絮下面,无折皱,呈一条直线。  (5分)

(四)漱口工具、碗筷、水瓶、盆子归类摆放,整齐有序;箱子一律放在床下,外沿呈一条直线;鞋子一律放在床下箱子前面,摆放整齐。  (5分)

(五)毛巾统一晾在一处,此外室内无任何晾晒物;换洗的衣物等必须晾在指定的地方,但不准直接挂在护栏上。     (3分)

(六)开门开窗,通风透气。  (1分)

三、         纪律(38分)

(一)1、按时就寝(3分);2、按时起床(5分);就寝后不说话,保持室内安静(2分)。  (10分)

(二)不在寝室内抽烟、喝酒、赌博、说脏话怪话、打架斗殴。 (10分,每人次扣分不少于1分),

(三)不点灯、不乱插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各3分),不私自留宿客人(1分)。  (10分)

(四)早晨起床后立即洗漱、做操,整理内务,然后吃饭、早读。 (3分)

(五)夏季中午12:30分午休至14:00,其间不得喧闹和发出响声,影响他人午休。  (5分)

四、考核及奖惩

(一)学校以宿舍为单位检查考核生活管理人员,生活管理人员以寝室为单位检查评比学生。

(二)学校设寝室卫生流动红旗,每周流动,获得者班上同时加分;

(三)学校设内务流动红旗,每月流动,获得者班上同时加分;

(四)学校对寝室纪律实行每周评比,优胜者给班上加分。

(五)卫生、内务不合格的,当场返工,再不合格,除返工外,视情况给予处罚,可以罚扫宿舍楼、清扫宿舍厕所、阳沟,也可以做其他公益事情;以增强劳动观念,培养审美、爱美和卫生意识。对乱放的物品,教育后仍然不改的,可以没收。凡不符合要求的,同时由德育处给予扣班分和全校通报批评。

(六)违反寝室纪律的,按学校管理处理条例执行,同时扣寝室分和班分。

(七)学校对学生寝室每周不定期进行检查两次以上,月内每次检查扣分的平均数即从生活管理员的月考核得分中扣减。

(八)发生责任事故或给学校造成影响的,生活管理人员要承担失职的责任,班主任、德育处和分管领导要承担失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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