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测评等第)评定实施方案
根椐市教育局2007年2号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关于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特定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审美与艺术:
运动与健康:
探究与实践:
劳动与技能:
二、测评项目
测评项目包括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健康等)、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等)四类。初中毕业生测评项目分终结性测评与平时测评两类。一是终结性测评项目:艺术(音乐、美术)、科学实验操作、体质健标准测试,艺术(音乐、美术)、科学实验操作根据课堂标准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命题,体质健康标准根据国家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要求进行测试,测评时间:艺术、科学实验操作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份进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12月份进行。二是平时测评项目:体育与健康、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等。测评时间安排在该学科课程完成时由学校根据课程标准和实际组织测评。测评项目成绩分A、P、E三等到(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与待及格),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评定的重要依据。学生测评成绩不合格,可以补测一次,对具有一定特长的学生,测评等第应结合测评项目的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测评方式,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关举办的在市直或县级及以上范围获得体育、艺术、科技三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国家一、二、三级运动员,参加艺术特长测试达B级及以上者,可凭获奖证书或等证书、根据综合表现直接确定相应项目A等。
三、测评等第
测评等第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与待及格),P、E等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在市或县(市、区)教育局指导下确定,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在4月底前完成,具体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评定制表见附件。
四、测评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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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内 容 |
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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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上旬 |
学习教育局文件、结合本学校实际制定方案 |
校长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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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中旬 |
召开有关人员会议布置工作 |
校长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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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下旬 |
学生资料整理 |
政教处、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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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上旬 |
学生上交《学生成长记录册袋》 |
政教处、初三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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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中旬 |
各小组进行审核初评 |
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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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下旬 |
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劳动 技术、信息技术等测试 |
测评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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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上旬 |
音乐、美术、科学实验测试 |
测评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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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中旬 |
各小组确定学生等第 |
教务处、初三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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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下旬 |
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学生等第并公示学生成绩 |
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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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上旬 |
A级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 |
领导小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