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名师、骨干教师培养发展性评价制度方案
为培养一批“名师、骨干教师”,推进边院镇教育教学工作,根据“重师德、重素质、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评价目标
(一) 工作计划、总结(10分)
1、每年3月份向中心校交一份个人发展计划。(5分
2、每年12月份下旬上交一份本年度个人总结。(5分)
(二) 师德要求 (10分)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学生问卷调查或评教座谈评为最受欢迎的教师记5分,次之记3分,不受欢迎的教师记0分。
2、师德评优,评为优秀者记5分,合格者记3分。
(三) 个人素质 (本项最高记15分)
1、任教初中本科毕业、任教小学本科毕业者记2分,任教初中专科毕业、任教小学中专毕业者记1分。
2、普通话(语、数、外达二甲,其他达二乙)记1分,降一等记0.5分。
3、信息技术获初级证记1分,获高级证记2分。
4、自制课件,能制简单课件记1分,高级课件记2分,每年要交6件,课件获镇级奖记1分,市级以上获奖记2分。
5、辅导学生在科技、艺体、奥赛及相关学科竞赛获县(市)级二等奖或地(市)级三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写作在正规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者,记2分。
6、参加校本课程开发,形成系列,得到中心学校或市级认可的记2分。
7、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素质竞赛、特长比赛获三等奖以上,乡镇级记1分,县级记2分,市级记4分,拒绝参赛的扣师德分2分。
8、业务学习:①读四本教育专著,写10000字读书笔记记2分;②订有教育杂志记1分;③理论考试优秀记2分,合格记1分。
(四) 教育能力 (10分)
1、全年担任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或学校中层干部者记2分。
2、转化问题生,“问题生”为学校认定的并与之经常联系、谈话,思想、学习有转变并得到学校或社会认可的记2分。
3、担任管理工作在乡镇级以上评先记2~3分。
4、有管理经验论文(含德育)、调查报告获镇级奖记2分,市级奖记3分。
(五) 教学能力 (本项最高记10分)
1、工作担重担,工作量达标,任毕业班教学记1分。
2、课堂教学:①上校级教研课记1分;②上乡镇级教研课记2分;③课堂教学评优,乡镇级记2分,获市级三等奖以上记3分,每上一级翻翻。
3、常规教学,评优记2分,合格记1分。
(六) 教研能力 (本项最高记12分)
1、辅导能力:帮助1~2名青年教师成长,签有合同,并兑现合同条款1分,徒弟有获奖加1分。
2、主持或参入一个市级立项课题的研究,研究资料齐全,主持人记3分,参与人记1.5分,有课题相关论文(或报告)获镇级奖者记1分,每上一级加1分。
3、论文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在正规报刊上发表1500字以上,浏阳市级记2分,每上一级加1分,1500字以下折半记分。
4、发送短信,向浏阳教育信息网站、浏阳日报或电视台发送推介太平的短信1条记1分,每上一级加1分。
(七) 个人目标管理评价(25分)
按学校目标管理(或发展性评价)得分计算得分率在前十分之一以上者记25分,以后每低一名降1分。
(八) 突出表现 (8分)
1、年度专业技术考核评优。(4分)
2、主管工作或主持课题成绩十分突出,在全市推介或评先。(4分)
3、参与其它教育教学活动获奖酌情奖分。
二、评价办法
1、自我评价:①教师根据目标及执行情况,填写好发展性评价表,划分等次;②上交成长日记,数量3~5篇。
2、学生和家长评价:①问卷调查和访谈;②家长开放日收集家长对日常教育教学的评价意见。
3、学校评价。镇中心学校组成评估组,通过查、听、问等形式进行综合评价。
三、结果处理
1、评估结果作为推选市“名师、骨干教师”的依据。
2、对特别优秀的年终进行表彰,得分较低的进行工作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