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推进减负增效提质工程十项规定
规范学生晚自习组织。学校可组织住校生集体进行晚自习,但教师不得给学生集体上课。1—8年级走读生一律不到校上晚自习,9年级走读生除家长申请外原则上不到校上晚自习。
6、 控制家庭作业总量和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为:三—六年级每天不超过1小时,七、八年级每天不超过1.5小时,九年级每天不超过2小时。1—6年级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学科考试,7—9年级每学期学科考试次数不超过两次。所有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7、 严格学生练习资料管理。所有学校和教师不得统一组织学生购买规定用书目录之外的教科书、各类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学校要组织学科教师根据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设计校本作业,合理安排学科的作业量,做到精选、精练、精批、精评,有发必做、有做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要重视阅读性、操作性作业设计和安排。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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