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推进减负增效提质工程十项规定
年级学生要有错题本,提高练习的实效性。
8、 规范学生评价行为。学校向学生发放的学业情况报告书,1—6年级实行等级记分制,7—9年级推行综合素质评定,必须坚持学生评价的发展性、开放性、主体性和多元化原则,加强家校沟通,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
9、 规范招生和分班行为。公办学校学生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所有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测试。所有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提高班和实验班,必须均衡师资,均衡分班。
10、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不留级、不开除。任何学校不得中途招生,禁止擅自接纳插班生,正常转学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同时进行学籍变更。严格班额管理,起始年级班额必须控制50人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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