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班主任职责的基本要求
(6)初一年级住宿班星期六、日上自习,原则上老师可进行辅导不讲课,老师维护秩序,指导学生学习方法,老师在教室巡视、督促学生提高学习效率,使学生始终处于良好的学习状态,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8、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老师不坐着讲课。
9、上课期间手机保持关机状态方可进教室。
10、学生不允许在校内骑车,老师也要自觉遵守,把自行车放在指定位置,教学楼、办公楼内不要存放自行车。
11、 严格执行坐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出门制度,增强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不串办公室聊天。1天以内向年级主任请假;3天以内需向教务处主任请假;3天以上的向主管校长请假;并安排好调课事宜。因公、因私外出需持出门证,行政人员需向主管校长或办公室请假。
12、任何时间,不允许上网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13、老师不要随意调换课,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调课,需向年级主任请示;长期换课需向教务处请示。
二、班主任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爱生如子,德高为范。
2、尊重和服从各级领导,创建性的完成领导安排常规性和指令性的工作。
3、 积极主动地经常学习,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掌握学生的管理技巧。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得与失,积累管理经验。
4、 重视每一位学生,经常找各类学生谈话,引导每一位学生成人、成才、成功。决不允许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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